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46号新店供销社商住楼幼儿园
日期:2025-04-27 00:00
来源:晋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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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标的项目名称: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46号新店供销社商住楼幼儿园(计租面积:731.11㎡)。二、标的物详细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46号旁(幼儿园)。三、房屋权属状况:榕房权证R字第1083003号四、标的租赁期限:5年;免租期2个月。五、主要经营的行业或用途:该房产按产权规划用途经营使用,仅限于开办幼儿园场所(由承租人自行办理开办幼儿园资质证件后方可进行对外招生)。六、委托招租标的挂牌价为人民币:贰拾叁万陆仟捌佰捌拾元/第一年(¥236880元/第一年)。标的租金递增:第三年起每年租金在上一年的基础上环比递增;递增幅度为3%。七、意向竞租方的基本条件:境内法人单位或个人。资信良好,不存在失信记录(报名截止日前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中没有找到相关结果为准)。在近三年内(自2022-至今)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不接受联合体方式竞租。八、是否设定原承租人优先权:否,该标的目前为未租赁状态。九、履约保证金及租金的缴交承租方应在签订合同前的5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6个月租金额的履约保证金。租金按月结算,先交租金后使用。十、其他约定:标的经营用途为幼儿园,不得改变经营业态。租赁期间,若实际承租方与合同承租方工商登记的法人代表、负责人、股东或经营者不一致,则认定为转租。未经我社同意,承租方不得分租(包)、转租(包)、交换房屋分割或以合作经营、作价入股等方式将租赁场所或权益(全部或部分)予其它第三者,一经发现我社有权终止并解除房屋租赁合标的移交期限:标的将于签署《电子竞价结果确认书》5个工作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含结果公示期5个工作日,在百姓网公开公示)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付清第一期租金,房产于签订合同后的120日内移交(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承租人应于合同签署前的5个工作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汇达出租方指定账户。承租人同意本次《福州市晋安区福飞北路146号新店供销社商住楼幼儿园》项目招租公告及其附件、《房屋租赁合同》的所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