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政策解读

日期:2022-06-02 20:05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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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问:福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依据有哪些?

  答:福州市2022年义务教育招生政策主要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中发〔2019〕26 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若干措施》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闽教基〔2022〕14 号)。

  二、问:今年招生政策与去年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2022年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总体保持稳定。政策制定上,延续近两年做法,继续下放义务教育管理权限。市教育局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制定我市义务教育招生总体意见;各县(市)区教育局按照上级招生有关要求,结合本县(市)区实际情况出台辖区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意见或办法,明确辖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条件、基本流程和具体步骤,涉及省、市属学校对口招生的有关划片、对口、规模等情况,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后实施。招生办法上,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就近入学、对口升学”原则招生不变。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数超计划数的,继续实行100%摇号招生。同时为适应招生形势发展变化新要求,对招生政策进行以下调整变化:

   1.按照省教育厅文件精神完善相关内容。主要增加了“推进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严格落实现有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规模只减不增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规模占比超过15%的县(市、区),要严控招生计划、压减存量,确保2022年秋季学期前县域民办义务教育在校生占比控制到15%以内;未超过15%的,要严格做到只减不增,积极优化存量”、严格落实“福建省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十项严禁’”等内容。

   2.重申根据《福州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六年一户学位”政策的通知》(榕教综〔2021〕50号),五城区小学实施“六年一户学位”办法。

   3.明确福州金山小学金闽校区招生办法。金山小学金闽校区招生片区为:金山大厦、金汇豪庭、武夷国际城(锦绣江南)、凯旋枫丹花园、中庚城、世欧彼岸城(正荣融信现代城)、金闽小区、榕心映月。2022年6月2日之后在金山小学金闽校区片内购买二手房的家庭(不含此前已签订房产交易合同并办理网上备案但未取得产权证的情况)应持有片内户口簿与房产证三年以上孩子方可划片入学(2022年6月2日之前购买的不受此限)。2022年6月2日之后购买金山小学金闽校区片内二手房的满足金山小学金闽校区其他划片条件但落户未满三年的适龄儿童由仓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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