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学年度市级普通中小学教学开放周(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22-06-21 11:46 来源:教育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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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榕教综〔2022〕45号

福州教育研究院,各县(市)区教育局高新区教卫局省、市属中小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和《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落实“双减”工作,促进学校扎实开展教学研究,推进校际教研、区域教研、校本教研活动深入开展,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示范、辐射作用,促进教育均衡发展,经研究决定新学年继续举办普通中小学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活动,现将申报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与方法

1.申报对象:全市各普通中小学。

2.申报方法:市(省)属校以学校为单位,直接报送福州教育研究院;县(市)区属学校向所在县(市)区教育局申报,由县(市)区教育局会同教师进修学校,从申报的小学、初中、高中学校中,分别推选1~2所学校向福州教育研究院申报。

二、申报条件与时间

(一)申报条件

1.学校必须严格按国家课程计划开齐、开足、开好各类课程,且近几年来在课程改革、教学管理、教学质量上都有较大的提高;

2.学校教育科研的氛围浓厚,课题研究成果显著;

3.学校在推进课程改革中积累有先进的经验或解决问题的对策;

4.市属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学校,该集团的核心校牵头可以提出申请举办开放周活动;(中学近两年没申办过、小学近三年没申办过)

5.其他学校学年内(2020.9-2022.6)没有举办过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活动。

(二)申报时间

符合申报条件有意申报的单位,应20226月30日前向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处报送申请表(见附件),逾期不予受理。纸质材料寄送至:福州市鼓楼区光禄坊103号,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处王玲收,联系电话:87536114,邮编350001电子材料发送到教研邮箱:jyc87600360@163.com

各申报单位应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如实填写申请表,申请表内容将作为评价是否达到申办条件的重要依据。

三、审批程序与要求

1.市教育局中教处、初教处将会同福州教育研究院于七月上旬研究确定约20所中小学作为2022-2023学年度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活动的承办学校。对活动主题不明确或不合适、计划开课的学科局限在中、高考学科的申报学校均按不符申报条件处理。

2.为扩大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活动的影响,确保活动期间相关学科教师能按期到会,申办学校活动计划时间应与福州教育研究院确定的教研活动时间同步。即:市区中小学校的开放周活动各学科应在本学科规定的市教研活动时间开课;县(市)学校的教学开放日活动安排在星期二举行。

3.为确保市级公开课的导向、示范作用,学校应认真选派开课教师,所开课程应覆盖各个学科。经市级教研员审定通过的课,福州教育研究院开具市级公开课证明;其余公开课均属结合在市级开放周活动中进行的校级开课,由承办学校出具校级开课证明。

4.福州教育研究院根据申报情况,可对部分申办学校进行适当整合,安排2-3所学校同步举办,每所学校主办部分学科,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开展同题异构的教研活动。

5.承办校在开展教学开放周(日)活动过程中所形成的优秀教案、课堂教学录像、课件等成果,应在活动结束后的一周内,通过学校网站对外进行宣传、推广,并报送至福州教育研究院教研中心(邮箱:jyc87600360@163.com)。

 

附件:福州市普通中小学市级教学开放周(日)活动申请表 

 

                       福州市教育局

                       2022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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