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教育局关于确认第四批福州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闽教基〔2021〕44号)和福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学前教育办学点建设与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榕教综〔2022〕17号)要求,在办学点自查自评、县(市)区教育局审核评估的基础上,市教育局进行材料审查并组织专家组抽取部分办学点进行实地评估,经公示无异议,现确认为“福州市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详见附件)。
希望这些办学点以此次评估为新的起点,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保教质量,持续加强办学点建设和管理,有效满足乡村适龄幼儿在家门口接受高质量学前教育的需求。
附件:福州市第四批乡村学前教育标准化办学点名单
福州市教育局
2025年12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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