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大中专院校学生来榕社会实践岗位的通知

日期:2021-04-01 17:22 来源:人社局 来源:本网 浏览量:
| | | |

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吸引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学生来榕社会实践,进一步了解福州、宣传福州、增强来榕就业意愿,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储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国全日制大中专院校(含职业技师院校)在校生以及毕业年度内的毕业生。

  二、社会实践时间

  根据各院校具体安排分为短期社会实践(1个月以内,不含1个月)和长期社会实践(1-2个月)。

  三、社会实践服务内容

  大学生社会实践的项目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形式:

  1.承担地区或企事业单位阶段性科研工作、产品开发、技术攻关、项目论证等科技服务工作;

  2.从事地区或企事业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和研究,承担(或参与)地方经济发展战略或规划的制订,包括开展调研、收集信息、协助完成调研报告等;

  3.开展企事业单位的市场分析和调研、行业分析、行业研判等;

  4.参与企业商业模式、业务流程的梳理和优化,参与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的制定;

  5.从事计算机编程、软件应用与开发、数据挖掘和处理等信息化工作;

  6.从事建筑规划及设计、土木结构和水利工程的设计以及相关环保设计;

  7.开展面向企事业单位技术人员、工人、干部的技术和管理培训,开展面向机关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业务培训(包括党政机关人员的法律培训、行政管理培训,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培训);

  8.参与地方党政部门涉及区域发展和治理方面的课题研究;向地方党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提供行政、法律、经济、管理、教育等方面的专业咨询;

  9.从事造型外观、创意产品、视觉方案提出等工艺美术方面的设计和研究;

  10.作为企业高管助理,参与企业管理工作,学习企业运营经验;

  11.参与接收单位大型活动(或会议)的组织策划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或领导完成指定的行政事务性工作,或其他阶段性任务。

  四、社会实践岗位征集

  1.征集对象: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工业园区。

  2.任务分配:各县(市)区人社局、各市直单位岗位任务分配见附件1,其他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按需申报。

  3.申报时间: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做好收集汇总,于4月9日下班之前将加盖公章的《征集表》和《汇总表》原件及电子版(附件2、3)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五、其他事项

  1.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工作,并派专人负责,对申报的岗位认真进行梳理汇总;岗位的专业方向、规模、周期要基本适合大学生利用1-2个月时间来完成;接收单位在提出实践岗位需求并经市人社局确认后,原则上不得取消该项目或进行变更。

  2.为支持我市大数据产业发展,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对于用人单位申报的大数据实践项目,我局将请合作高校在落实实践学生的时候予以重点保证。

  3.为了提高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效率,保证社会实践的顺利开展,各接收单位应指定具体项目负责人并提供其准确联系方式,在学生赴基地实践之前,双方应就项目的详细背景、相关要求、工作计划、工作条件等进行充分沟通,以便同学能利用在校时间做好资料搜集、软件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到单位之后更快、更好地完成项目任务。

  4.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往返交通补贴、生活补贴由市人社局承担,各用人单位可给予参加社会实践的大学生适当的生活补贴;在福州市区实践的大学生住宿由市人社局负责,在各县(市)实践的大学生住宿由各县(市)人社局负责。

  5.接收单位根据需要自行自愿确定服务项岗位,认真填写《征集表》和《汇总表》(附件2、3)。(电子表格可到福州人事人才网下载:http://www.fzrsrc.com)

  6.实践活动结束后,各接收单位要进一步做好跟踪服务工作,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9月1日前报送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古田路128号劳动大厦三楼

  邮编:350001

  联系人:黄晟    联系电话:83849356

  电子邮箱:83849356@163.com

 

  附件:1.县(市)区人社局、市直各单位岗位任务分配表

  2.大学生社会实践岗位需求征集表

  3.大学生社会实践岗位需求汇总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3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