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就业扶贫行动日”专项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9-10-11 16:33 来源:人社局
| | | |

闽侯县、连江县、闽清县、罗源县、永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以及《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的通知》(闽人社办〔2019〕192号)要求,为加快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工作,决定于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当天,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就业扶贫行动日”专项活动,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以下简称“贫困劳动者”)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促进其就业脱贫。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就业扶贫助攻坚

二、服务对象

我市贫困劳动者

三、目标任务

围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目标任务,集中开展就业扶贫送政策、送信息、送服务、送岗位等活动,传递党和政府对农村贫困群众的温暖关怀,促进贫困劳动者就业脱贫。

四、主要内容

各县人社部门应根据就业扶贫实名制数据库信息,针对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依托县、乡、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及平台,积极开展以下活动:

    (一)送政策。各县人社部门应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和灵活多样的形式,积极拓展网上专题宣传、走村入户上门宣讲、现场驻点咨询等方式,广泛发布政策清单、务工指南等宣传材料,集中开展就业扶贫政策宣传和咨询活动,帮助各类用人单位、就业扶贫载体和贫困劳动者知晓政策和运用政策。

(二)送信息。各县人社部门应结合对未实现就业的贫困劳动者的入户走访,现场提供就业需求登记服务,深入了解情况,及时掌握贫困劳动者就业需求,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并将采集的就业需求信息录入实名制数据库。同时,深入县乡基层和企事业单位,广泛搜集适合贫困劳动者的岗位信息(包括公益性岗位),并及时通过平面媒体、电视广播、互联网平台、手机短信微信等渠道,让有就业意愿的贫困劳动者获知用人单位需求。

(三)送服务。各县人社部门应在就业扶贫行动日当天因地制宜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会、入户送岗等活动,组织优良用工企业、贫困劳动者参加招聘送岗活动,让贫困劳动力挑选岗位,满足贫困劳动者求职就业意愿和企事业单位用工需求,促进人岗供需对接。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落实就业扶贫扶持政策。

(四)送岗位。各县人社部门应加强工作主动性,结合实际组织工作人员送岗入户,深入基层和偏远地区,通过现场招聘和远程网络招聘等方式,让贫困劳动者就近便利获得有效就业机会,尽快实现就业增收脱贫。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把此次活动作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部署的重要举措,强化工作调度,明确计划方案,指定专人负责,统一组织实施。

(二)积极宣传引导。各县要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和具体工作举措,积极宣传工作进展和成效,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引导贫困劳动者和社会有关方面积极支持参与。人社部已制作本次活动的宣传海报,各县可结合实际印制使用,下载地址:www.chinajob.mohrss.gov.cn(中国就业网)。

    (三)强化工作作风。各县要贴近基层群众需求,细化措施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群众满意为标准,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做好贫困劳动力者就业帮扶工作。

(四)及时上报总结。各县要及时做好各类活动的数据统计、总结及图片信息收集,并请于10月17日下午下班前将数据统计(见附件)、活动总结及图片信息(每个县不少于5张,需原图)上报市劳动就业中心。

人:印琳

联系电话:87305715

   真:87305702

电子邮箱:1892421@ qq.com

 

附件:2019年“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统计表

 

 

 

 

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