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政府信息公开
  • 索 引 号: FZ00422-2500-2026-00001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6-03-25
  • 标    题: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名城委综〔2026〕3号
  • 发布日期:2026-03-26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榕名城委综〔2026〕3号
来源: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 时间:2026-03-26 17:49
 

各处(室)、研究保护中心:

为规范行政检查工作,经研究现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6325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计划

 

为规范开展行政检查工作,提升执法工作质效,结合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264月至12

二、检查对象

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和传统村落(国家级)的保护标志,历史建筑及其保护标志

三、检查方式

“双随机”抽查

四、检查比例、频次

每年度每个检查事项应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按5%比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随机抽查1次。每次检查应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2名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对投诉举报较多、列入异常名录或者有严重违法记录等情况的检查对象,加大检查力度。

五、工作安排

实施检查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音像记录,制作检查报告。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名单确定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工作。自检查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检查结果录入“闽执法”平台等信息化系统,并向社会公示。具体检查工作安排如下表: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6年“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检查工作计划

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依据

承办处室

检查内容

检查方式

检查频次

抽查比例

是否涉企

1

对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国家级)保护标志的行政检查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一款

规划建设处

是否存在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者损毁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国家级)保护标志

随机抽查

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1

每年度抽取5%

2

对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损毁历史建筑保护标志的行政检查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四十条第一款

保护修复处

是否存在擅自设置、移动、涂改或损毁历史建筑保护标志

随机抽查

 

计划上半年、下半年各1

 

每年度抽取5%

 

3

对未按照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修缮技术规范和保护方案实施维护和修缮的行政检查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

保护修复处

是否存在未按照历史建筑保护图则、修缮技术规范和保护方案实施维护和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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