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422-3000-2023-00004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3-12-27
- 标 题: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等五个文件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名城委综〔2023〕13号
- 发布日期:2023-12-27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处室、研究保护中心:
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棕〔2018〕165号)的要求,我委研究制定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实施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关于主动公开行政执法决定信息的工作细则》《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用和全过程记录信息管理细则》《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专此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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