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422-3000-2024-0000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委会
- 成文日期:2024-09-10
- 标 题: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
- 发文字号: 便函〔2024〕301号
- 发布日期:2024-09-23
- 有 效 性: 有效
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的关键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为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增强政务工作的透明度,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管理体制,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促进我委各项工作健康发展,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重点围绕提高政策公开质量、夯实公开工作基础等方面加强政务公开,加快转变政务公开职能,服务全委重点工作,推进机关作风转变、提升服务效能,推动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规范执行信息公开制度
1.增强规范意识,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福建省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办法》等相关规定精神,完善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保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落地。
2.科学合理确定公开方式。综合考虑公开目的、公开效果和后续影响等因素,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选择合理公开方式。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广泛知晓的,可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公开;仅涉及部分特定对象,或者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在特定范围内公示的,选择适当公开方式。
3.加强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加强专题门户网站的内容建设和审核,加强公开后的信息管理,定期清理定期清理已经修改、失效、废止的内容,以依申请公开等方式满足历史政策信息需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严格做好保密审查;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制度,依法审理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
(二)夯实基层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组织机构。结合委人员变动等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优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推进工作落实,并及时研究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工作落实。对照年度政务公开主要工作任务,梳理形成工作台账,做到逐项落实;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注重加强政务舆情监测和风险研判,前瞻性做好引导工作,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关切。
3.注重监督管理。将落实政务工作工作情况纳入委督办、干部平时考核工作范畴,适时开展督查、考核,推动政务工作有效落实。
(三)推动政策落地见效。
1.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把握年度历史文化保护工作重点,高度重视《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政策、条例的宣传工作。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策性文件起草解读工作,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部署,加强政策咨询服务,不断持续提升解读工作质量。综合运用多种途径和形式讲解政策,积极运用互联网、新媒体平台,形成多维度宣传矩阵,提升宣传效果。
2.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委党组和办公会议等讨论决定的事项等,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应及时公开;高质量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正式版本,并及时做好动态更新工作,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
3.持续做好风险防范。加强政策宣讲和推送工作,密切关注涉及群众切身利益、容易引起社会关注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等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四)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1.加强相关保护规划主动公开工作。结合工作开展,依法依规做好历史文化风貌区、历史建筑群等保护规划阶段性成果的主动公开工作,推动保护规划有效实施。
2.落实相关历史建筑名录、保护图则等公开工作。根据程序,及时做好新一批历史建筑名录、保护图则等的公开,保障基层、群众知情权,为基层、群众进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提供权威、有效的指导。
3.持续做好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根据市财政部的统一要求,规范我委的财务统筹规划工作,做好单位预决算及相关报表公开;定期公开“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等相关信息,做到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即时更新,主动接受监督。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4年9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