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的批复
时间:2017-06-02 11:48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审批〈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的请示》(榕政综〔2014〕22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修编)》(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同意《保护规划》范围为北至杨桥路,东至八一七北路,南到安泰河,西至安泰河,规划面积39.81公顷。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总方针,打造集居住、文化、商业、旅游等为一体,具有浓厚福州传统建筑、文化特色的典型里坊式历史文化街区。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层次和范围,即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28.88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9.78公顷,环境协调区面积23.65公顷。 

  四、要严格保护好构成街区历史风貌的各个要素以及传统巷道的尺度和断面,重点保护好现存较为完整的“南后街+三坊七巷”的“鱼骨状”街巷格局和空间形态特征。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重点保持街区传统空间形态及建筑格局,保持古坊巷原有的空间尺度,整治改造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色彩等方面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以取得与核心保护区之间合适的建筑风貌过渡。对不符合要求的现状建筑要加以整治,以保持与整体建筑风貌的和谐。 

  五、要在依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提升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特色商业和传统产业发展、展示等功能。加强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公共服务和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激发街区活力。 

  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护规划》,是三坊七巷中国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的影响力,推动街区保护的有效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7月7日 

 

 

 

 
 

 

 

 

 

 

来源:市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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