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时间:2017-07-03 11:57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5〕342 号

福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的请示》(榕政综〔2013〕23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市上报的《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以下简称《保护规划》)。

  二、《保护规划》范围为北至津泰路,南至圣庙路,西至南街,东至津门路,面积为16.86公顷。要按照“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原则,打造以居住、文化、商业、旅游等复合功能为主,以芙蓉园为核心的“福州园林”和海军世家传承为特征,具有浓厚福州传统建筑、文化特色的历史文化街区。

  三、同意《保护规划》确定的保护层次和范围,即核心保护区、建设控制地带和环境协调区。其中,核心保护区面积6.47公顷,建设控制地带面积10.39公顷,环境协调区面积6.62公顷。

  四、要严格保护好街区历史风貌的各个要素以及传统巷道的尺度和断面,重点保护好现存较为完整的“河坊一体”格局和空间形态特征。核心保护区范围内重点保持街区传统空间形态及建筑格局,保护“曲折有致,凹凸变化”的街巷走势和收放空间,整治改造与历史风貌有冲突的建(构)筑物和环境要素。建设控制地带内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在建筑高度、体量、饰面材料以及色彩等方面必须与传统建筑风貌相协调,以取得与核心保护区之间合适的建筑风貌过渡。对不符合要求的现状建筑要加以整治,以保持与整体建筑风貌的和谐。

  五、要在依法保护历史文化资源和传统风貌的前提下,提升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文化传承、旅游休闲、特色商业和传统产业发展、展示等功能。加强街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综合防灾体系,不断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激发街区活力。

  六、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保护规划》,是朱紫坊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和发展的依据。福州市人民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正确处理历史文化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充分发挥朱紫坊省级历史文化街区的影响力,推动街区保护的有效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对《保护规划》实施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5年9月16日

来源:市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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