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2022年工作思路
时间:2022-03-16 11:09

  2022年,我委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指示和《<福州古厝>序》精神,根据福州实施强省会部署,继续紧扣我市打响五大国际品牌、实施九大专项行动等重点任务,积极开展、扎实做好我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监管等工作,推动我市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超越,打响闽都文化品牌和福州历史文化名城品牌。

  1.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深化党的政治建设,抓紧抓实思想理论武装,引导全委上下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深入推进模范机关建设,推进党建和重点业务有机融合,积极发挥机关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全力打好意识形态工作主动战;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高压态势,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工作,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持之以恒推进作风建设,优化干部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优化提升内部管理,深化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持续推进平安建设(综治工作)、保密等,实现机关综合服务水平再提升。

  2.有效落实保护监管责任。对照《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2021修正)》,和2022年即将颁布的《福州市古厝保护条例》,以及相关部门规章等赋予的历史文化名城和古厝保护利用监督检查职责,健全完善监督检查制度,规范监督检查程序,加强监督检查和问责问效;开展条例办法系列宣传活动,提高法治意识,依法依规推动文化遗产保护利用。

  3.抓实古厝保护利用重点。在2021年开展温暖榕城专项行动、新一轮古厝普查登记和保护利用专项行动、“九个一批”综合发展提升等工作的基础上,2022年持续开展历史文化保护利用行动,包括:一是根据建筑情况公布一批历史建筑、传统风貌建筑,开展已公布历史建筑挂牌保护、保护图则编制及测绘建档工作,并纳入“多规合一”平台及福州市规划综合应用平台进行管控。二是突出以用促保。着重推动实施历史建筑活化利用项目建设,使其更好地融入城市功能,充分发挥历史建筑功能与价值;并对列入全市活化利用示范项目的,给予奖补。三是推动保护利用有机统一。注重做好城市建设中旧改、土地出让等项目所涉及的老建筑甄别、保护等工作,科学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让历史文化和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实现永续传承。

  4.统筹名城要素的保护申报。积极组织开展新一批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等法定保护要素的申报,构建“全主题、全时空、全要素”的名城保护传承体系;抓好省为民办实事项目中“保护利用城乡历史文化”建设工作,打造一批保护传承、环境整治、活化利用、产业发展效果比较突出的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品牌,进一步形成示范带动作用,强化历史文化保护,

  5.优化规划技术体系建设。推进《福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21-2035)》的完善和实施,指导县(市)区编制好用、管用、实用的保护规划,促进名城保护从“历史城区-中心城区-市域”方向拓展延伸;探索建立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评估工作机制,适时开展保护规划实施情况的评估。建设“福州古厝信息综合管理平台”项目,为全市古厝活化利用和后续日常监管、巡查提供全面技术支撑;并与市“多规合一”平台、国土空间规划等系统,省级“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信息平台”及“传统村落建筑海峡租养平台”等对接融合,实现横向竖向立体管理。

  6.深化文化挖掘与传承发展。筹备成立并推动运行“三坊七巷历史文化研究会”“福州市古厝研究会”,拟建设“福州古厝保护成果展”,展示我市古厝保护及世遗大会成效,积极发挥其在文化遗产的挖掘研究、保护修复、活化利用、宣传展示等方面作用,进一步推动凝聚文化遗产保护社会合力。完成福州古厝文化特色挖掘及图谱研究,建成“福州古厝”数字博物馆(一期)平台,不断打造福州古厝文化品牌,持续打响闽都文化国际品牌。

来源:名城委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