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将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
时间:2018-03-14 16:55

 

 

  为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福州市印发《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方案》,力争在2018年12月前完成普查建档、创新合理利用路径、拓宽资金渠道等六项基本任务;在2020年底福州市区公布历史建筑不少于300处,市域范围内不少于1000处。

  本次试点工作将重点围绕保护与发展理念传承、建立修缮技术标准、丰富利用模式范例、健全管理体制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保护利用等福州特色经验的探索,提升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总体水平,真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格局,系统总结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的模式经验,更好地延续城市历史文脉。

   福州市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创新历史建筑保护开发招商引资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推动社会力量参与优秀历史建筑的开发利用。鼓励公众参与,通过自行申报、参与设计、联合修缮、征求意见、举行历史建筑保护与利用优秀案例评选等手段,推动历史建筑所有人、责任人和社会的全面参与。

(转载自新华社3月13日电记者刘娟,略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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