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第二季度工作进展情况
时间:2018-07-23 17:35

  一、试点工作进展

  (一)领导重视,部署加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作

  2018年7月2日,市委王宁书记听取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工作专题汇报,对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行指示,要求形成兼具福州特色有全国影响力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典型经验及试点案例,进一步提升我市历史文化名城的影响力、知名度。6月21日,尤市长主持市政府常务会议,尤市长要求我市试点工作必须坚持“规定动作争优秀,自选动作出亮点”,全力推进保障“完善普查、打造12片特色文化街区、建立一套机制(四份导则、一份研究、一部办法)、依托一个系统、建设一支队伍”等工作顺利落实。5月22日,市政府杨新坚副市长主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会议要求我市应坚持高起点、高站位,进一步细化明确工作目标;要求依法依规多措并举,加强旧改过程历史建筑普查甄别及保护工作。

  (二)市县互动,加强部门对接协作

  5月4日,我市召开了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二次例会,会议对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及问题分析,对各县(市)区示范项目申报指导及管理机制研究访谈工作进行部署。6月8日,我市召开了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三次例会,会议再次强调历史建筑普查公布、定线落图、挂牌、旧改范围内50年以上建筑甄别保护及各县(市)区示范项目指导等相关工作。

  (三)创新模式,开展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

  为积极探索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新路径,5月8日—5月11日,市名城委组织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专家技术组赴各县(市)区,对拟申报的示范项目围绕住建部试点工作要求进行初步筛选。初步议定将三坊七巷历史文化街区、烟台山历史文化风貌区、永泰嵩口镇(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和连江县温麻文化街区作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片区。示范区将围绕“寻找老城记忆、传承历史文化、展示古城风韵、塑造福州特色”等目标,打造承载老味道、老记忆,兼具时尚活力的怀旧场所,从大格局战略着眼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工作。在打造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片区的基础上,我市还将筛选39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力争在对历史建筑价值保护及阐释、修缮技术、功能活化、空间优化、性能提升、组织与管理模式、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加强示范效应,形成经验向全国推广。

  二、主要工作成果

  (一)完善“一套机制”建设

  完善“一套机制”,即开展“四份导则”、“一份研究”、“一部办法”相关制定工作。“四份导则”即《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模式导则》、《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设计技术导则》、《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改造施工技术导则》,以上三份导则已于7月4日发布招标公告。近期还将由市消防部门牵头委托编制《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消防导则》,为我市历史建筑撑起安全“保护伞”。“一份研究”即《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机制研究》,5月15日—5月18日我市由市名城委牵头对市规划局、市建委、晋安区、仓山区等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机制研究21家成员单位进行访谈。5月23日至5月25日,市名城委、市规划、市国土局、市房管局、市消防支队、不动产登记等有关部门和市规划院等技术组成员,由市名城委组织带队先后赴杭州、上海进行学习考察。通过此次学习取经,我市后续将在厘清部门权责,完善历史建筑建审程序,健全法律技术规范,科学日常管护手段,充足资金保障,激发市场活力等方面,进一步研究形成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的管理机制、技术导则等方面的工作成果。“一部办法”即出台《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管理办法》,目前《福州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办法》已完成初稿,正在征询相关意见,进一步完善中。

  (二)加快“一个系统”建设

  5月28日,“市数字办”正式同意建设福州市名城保护管理平台系统(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评审,项目总投资267万元,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名城保护标准体系建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数据库建设、名城保护管理平台开发、平台软硬件配置等内容。目前项目建设招标文件正在“市数字办”进行评审,拟8月初完成项目建设单位相关确定,后续将抓紧项目建设招标评审,预计明年一季度投入使用。

  (三)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为营造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良好氛围,我市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积极对试点工作进行报道。同时由市名城委定期通过工作简报(月报),向住建厅、市政府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由福州市广播电视台负责拍摄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纪录片,对传统工艺及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项目作详细的记录、经验总结,进一步扩大宣传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影响力,目前已开展相关拍摄纲要编写工作,预计9月底完成样片制作。

  三、下阶段工作计划

  下一阶段,我市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市历史建筑保护利用试点工作进行调研指导,保证历史建筑普查公布挂牌建档及健全管理机制等基础性工作高质高效完成的基础上,进一步推动我市4片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示范区及39处示范项目建设,打造12片特色文化街区,完成历史建筑保护管理机制研究,加快福州名城保护管理平台系统(一期)项目建设进度,围绕试点工作精神与要求,落实各项试点工作。

来源:名城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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