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工作,加强公众参与,现将晋安区桂山村7处传统风貌建筑(桂山村49号、50号、53号、54号、55号、58号、63号)保护修缮设计方案进行公示,征询公众意见。如您对该项目建筑修缮设计方案有意见表达,请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至我委保护修复处。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12月23日(7个工作日),详情可查阅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网站。
联系电话:0591-87675022
电子邮箱:mcwbxc@163.com
联系地址: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福州市鼓楼区营房里10号)
一、项目概况
桂山村49号、50号、53号、54号、55号、58号、63号位于晋安区新店棚户区改造项目K地块,为晋安区公布传统风貌建筑。总基底面积为2916.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562.16平方米。其中桂山村49号基底面积319.56平方米,建筑面积283.71平方米;桂山村50号A座基底面积259.79平方米,建筑面积273.78平方米;桂山村50号B座基底面积246.08平方米,建筑面积225.78平方米;桂山村53号基底面积333.27平方米,建筑面积290.16平方米;桂山村54号基底面积276.29平方米,建筑面积239.55平方米;桂山村55号基底面积341.84平方米,建筑面积313.54平方米;桂山村58号基底面积667.88平方米,建筑面积559.08平方米;桂山村63号基底面积435.78平方米,建筑面积376.56平方米。桂山村58号及63号修缮设计方案于2025年9月19日通过我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其余的建筑于2025年10月21日通过我委组织的专家评审会,建设单位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州古厝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指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2〕76号)相关规定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现将修缮设计方案予以公示。
二、建设单位、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福州市中嘉和樾置业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中建海峡(福建)设计院有限公司
主创设计师:李牧江
附件:1.方案效果图
2.总平面图
3.设计方案
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管理委员会
2025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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