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统计局强化服务意识稳步推进“四上”企业纳统工作
“四上”企业是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载体,既对经济社会发展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也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积极做好“四上”企业的培育工作,及时将达到入库标准的企业纳入“四上”企业统计范围,对于准确、全面反映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态势,科学、有效监测社会发展目标运行提供坚强统计保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年度升规纳统工作,福州市统计局强化服务意识,稳步推进全市“四上”企业纳统工作,高质量完成年度“四上”企业纳统任务。2020年度全市在库“四上”企业数较上年净增加了1194家,为12607家,其中新增纳入1419家“四上”企业。
一是提早部署,凝聚合力。一是建立横向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税务、工信、商务等主管部门职能,市统计局充分做好企业升规纳统工作的组织协调和业务指导工作,提早开展年度纳统摸底调查工作。通过部门信息共享,分专业据实梳理“新开业投产”、“四下升四上” 达标重点单位名单,加强纳统跟踪服务,确保应统尽统。二是加大纵向沟通指导,组织相关专业人员业务学习,深入领会国家局和省局下发的“四上”企业审核工作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并举办全市基本单位统计业务培训班,及时加强县区对基本单位名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业务工作能力,熟练掌握审核工作要求及程序操作,确保调查单位数据质量。
二是聚焦问题,扎实推进。市统计局坚持问题导向,扎实推进入库纳统工作,前后下发了《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年度和2021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榕统办[2020]24号文)、《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一套表调查单位年报工作的通知》(榕统办[2021]7号文),要求各县(市)区统计局、以及市局相关专业处室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全力夯实申报入库、资料审核、实地核查工作责任,合力推进“四上”企业申报入库工作。并通过加强实地调研、强化业务指导等过硬措施,落细落小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四上”企业纳统工作取得实效。
三是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市统计局严把“四上”企业纳统入库条件关、材料审核关和数据质量关,切实增强对新增单位名录库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的核查,进一步规范流程、强化责任,加强专业间合作,及时协调申报过程中呈现的问题,严格把关审批资料,确保上报单位资料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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