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持有的22 套人防易地建设费抵缴房产逐套公开挂牌转让的公告

日期:2022-01-10 14:57 来源:专题专栏 浏览量:1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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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介绍

标的序号

分类

标的名称

产权面积(㎡)

挂牌价
(万元)

竞价保证金(万元)

1

店面

方圆楼1层13店面

60.81

127.3

25

2

住宅

方圆楼502单元

101.54

194.9

39

3

住宅

方圆楼701单元

101.54

175.5

35

4

住宅

南台新苑杏花园2#楼302单元

79.19

149.9

30

5

住宅

南台新苑杏花园2#楼402单元

79.19

147

29

6

住宅

南台新苑杏花园2#楼502单元

79.19

143.6

29

7

住宅

南台新苑水仙园1#楼203单元

138.27

250.7

50

8

住宅

南台新苑茶花园8#楼505单元

78.92

150.4

30

9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19#店面

21.96

38.3

8

10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20#店面

52.86

97.4

19

11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21#店面

39.09

73

15

12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22#店面

50.95

96.9

19

13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23#店面

19.37

33.8

7

14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24#店面

50.95

96.9

19

15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26#店面

50.95

96.9  

19

16

店面

鑫苑A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A区)27#店面

66.46

118.2

24

17

店面

鑫苑B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B区)10#店面

68.96

122.7

25

18

店面

鑫苑B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B区)12#店面

20.88

36.8

7

19

店面

鑫苑B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B区)13#店面

47.82

91

18

20

店面

鑫苑B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B区)14#店面

18.19

31.8

6

21

店面

鑫苑B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B区)15#店面

47.82

91

18

22

店面

鑫苑B区(原金山桔园洲商住楼B区)17#店面

49.61

93.2

19

以上22个标的均为闲置状态,具体信息详见竞价文件。

二、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可以接受联合竞买。

三、竞价保证金缴交截止时间

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8日17时止。

各意向竞价方宜提早1-2个工作日完成保证金缴纳事宜。

四、竞价保证金缴交方式

提示:意向竞价方请在工作日的9点至17点间将竞价保证金缴交至电子交易系统中自动生成的专用保证金(子)账号;若系统未能自动生成保证金(子)账号,请意向竞价方及时联系中心工作人员,将竞价保证金从其账户转出至中心指定账户。

五、电子交易系统报名截止时间

即日起至20222817时止。

六、自由竞价时间    

标的1-标的5:2022210 10:00-10:30

标的6-标的10:2022210 11:00-11:30;

标的11-标的15:2022210 14:00-14:30

标的16-标的22:2022210 15:00-15:30。

七、转让相关事项说明

1、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政府的房产政策,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所在地政府颁发的限购政策。

2、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应当充分了解房产所在地的税收政策,实际应缴纳的税费以税务部门征收额为准。

3、竞买人可一次性付清全部价款或银行贷款。如果采用银行贷款方式付款,需提前了解银行对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拍卖资产的信贷政策,了解自身是否符合银行信贷条件、可申请的贷款额度等。竞价成交确认后,受让方应自行申请办理贷款相关手续,因办理贷款过程所产生的各项费用(如中介费、评估费、担保费等)由受让方承担。

4、标的物以现状为准,对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能否申请银行贷款、办理时间、权属等情况,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竞买人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包括瑕疵在内的标的物所有现状。

5、竞价成交确认后,受让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付清全部成交价款,转让方才向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出具退还保证金函。转让方逾期未支付全额款项或其他未成交行为,将根据《产权竞价系统交易规则》(试行)第三十七条规定,将不予返还竞价保证金。

6、竞买人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详细阅读《产权竞价系统交易规则》(试行),一旦报名缴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竞价方完全理解并同意承担对政策了解不细致或潜在风险估计不足等引起的一切责任和后果,并愿意对自身参加竞价行为负完全责任。

7、转让双方应按照有关规定各自承担相关税费;物业、水、电等费用以房产移交日为界,之前的由转让方承担,之后的由受让方承担。

8、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价方,直接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
9、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竞价方,即转入竞价程序,按竞价规则及要求实施。竞价结束时,若无报(应)价,最先将竞价保证金汇达本中心指定银行账户(由该银行出具的有效凭证为准)的竞价方即被确定为受让方。

其他事项说明详见中心网站及竞价文件,或到中心查阅相关资料。

业务咨询电话:83377176、87580521、83339823

系统使用咨询:83306027

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fzsggzyjyfwzx.cn/FZ

中心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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