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2500-2026-00018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6-06-02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开展2026年福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办〔2026〕27号
- 发布日期: 2026-06-12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新区(长乐区)、各县(市)区政府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福州新区(长乐区)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是“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建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6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闽安委办〔2026〕12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做好“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1.扛牢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领会其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努力将学习成果转化为科学谋划安全生产工作的创新思路、解决短板问题的务实举措、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实战能力。
2.压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福州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责清单》,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细化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要推动加强换届后新上任的领导干部开展安全生产培训,着力提升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能力。
3.深化成果转化。将安全发展理念贯穿工作全过程,牢固树立安全生产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加快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全面完成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持续开展“排查整治风险隐患”系列活动
4.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各级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年来发生的各类事故教训,围绕今年活动主题广泛动员、全民参与,深入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要畅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举报渠道,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排查报告身边隐患,推动生产经营单位持续完善内部隐患报告奖励机制,实现小隐患小奖、大隐患大奖。要突出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交通运输、工贸、烟花爆竹、燃气、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扎实开展“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指导帮扶。
5.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大力宣贯各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推动建立健全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努力提升部门查处重大事故隐患、企业自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能力水平。落实“四个清单”要求,对重大隐患整改进行临期提醒、到期预警和超期警告,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见底。对省委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季度明查暗访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形成督办、整改、核查、销案闭环管理机制。对2025年以来中央、省委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突出问题开展“回头看”。
6.强化风险应对能力。要积极动员发动、认真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加全国“排查整治风险隐患训练营”和网络答题活动,面向社会公众普及安全知识和应急技能。在全市组织开展应急和防灾减灾演练,全方位提升社会防灾减灾和避险能力。
三、认真组织“安全生产月”主场活动
7.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等系列活动。各县(市)区视情结合安委会成员单位参加的相关会议、重要活动、应急演练等,筹划组织“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等系列活动。市安办于6月5日在福州工人文化宫举行2026年福州市“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通过文艺表演、有奖竞猜、互动体验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应急科普,启动全市“安全生产月”。同时策划开展应急安全科普进校园、进社区、进公共场所等科普宣传“快闪”活动,做到“安全生产月”期间周周有活动,场场有亮点。
8.举办“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县(市)区要创新形式,认真组织开展“6·16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6月中旬,市安办联合省安办在三坊七巷开展沉浸式“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展板展示、互动体验等形式,面向群众、企业员工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安全素养,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四、扎实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9.积极开展安全宣传“五进”。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宣传“五进”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抓手,推动安全宣传直达基层末梢。安全宣传进企业: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安全课,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以案普法”等活动,提升员工安全素养。安全宣传进农村:要依托乡村广播、宣传栏等阵地,深入大集、文化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普及有限空间、烟花爆竹燃放、农机安全、用电用气、防溺水等知识。安全宣传进社区:要发挥网格员、物业人员、志愿者作用,建设社区安全宣教体验角,组织邻里互助式应急培训。安全宣传进学校:要加强校园安全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全面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师生应急避险能力。安全宣传进家庭:要结合“敲门行动”发放家庭应急手册,指导排查燃气、消防、电动车充电等隐患,倡导储备家庭应急物资。要推陈出新,推动传统“宣教式”向“互动式”升级,在形式灵活多样、内容通俗易懂、寓教于乐上下功夫,实现面对面、点对点的精准科普。
五、不断强化“安全生产月”宣传氛围
10.广泛开设安全科普专栏。积极协调安排在公交车、出租车、地铁、车站、机场、城市公益广告牌、户外LED屏、建筑工地、各类商超及周边、大型综合体和综合写字楼及周边、酒店、宾馆、景区景点、公园等公共场所的电子显示屏持续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宣传标语、科普短视频、安全提示、公益广告。在过街天桥、市区道路沿线等醒目位置,广泛悬挂安全标语、横幅、挂图等,强化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营造。鼓励各类安全应急体验场馆和基地向社会免费开放,广泛开展体验式安全教育活动。
11.强化宣传安全生产法规。充分利用自营或合作的各类媒体平台、智慧平台、视频号、户外LED屏、微信微博、政务网站和客户端,强化宣传《安全生产法》和《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积极引导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深入学习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强化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违法行为,发挥媒体监督作用,集中曝光突出问题。
12.大力培育安全文化。组织创作一批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短视频、挂图、读本等安全文化精品。多种形式组织开展警示教育,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专题展。充分利用安全文化主题公园、安全科普长廊、应急安全体验馆等实体阵地,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设置安全主题图书屋(角)和安全读书活动。鼓励文艺团体、社会组织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安全文艺汇演、安全书画摄影展等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传播安全知识。
各级各部门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紧密结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全民安全素养作为检验政绩观的重要标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实效性。请各单位于6月5日报送联络员信息(见附件),6月30日前报送活动总结。
附件:福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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