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11-00015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1-08-04
- 标 题: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调查核对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监应急〔2011〕192号
- 发布日期:2011-08-04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安监局:
为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摸清安全生产应急资源底数,我市在2010年省政府组织的突发事件应急资源调查统计的基础上开展安全生产应急资源调查核对工作。有关要求明确如下:
一、核对重点。1、有关领导的调整情况;2、吊车的吨位;3、应急发电设备的功率、相位(三相、单相)、携运行能力(固定、车载、运行、便携)。
二、增加调查的内容。1、重大危险源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消防车、应急供电设备)、器材(防化服、防毒面具、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气体检测仪等)、专业人才(拥有副高以上技术职称或注册安全工程师);2、规模以上非国有企业配置的吊车、消防车;3、可用于转运危险化学品事故废水的车辆。
三、其它要求。1、完成时限为2011年9月15日;2、上报形式为书面并网传(邮箱:fzajyjjy@163.com);3、重大危险源单位名录、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名录、市政府组织的应急资源调查统计资料,待各单位确定具体承办人后联系网传。
联系人:徐永斌电话:87505632 手机:15959138739
二〇一一年八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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