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16-00097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16-10-17
- 标 题: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福州麦诺斯贸易有限公司等三家企业纳入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的通告
- 发文字号: 榕安监四〔2016〕262号
- 发布日期:2016-10-17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麦诺斯贸易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350100100080580,法定代表人:李国斌)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闽侯县南屿功仁加油站(工商注册号:350121100043362,法人代表:林功仁)未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福州华而实贸易有限公司(工商注册号:9135010266686426XF,法人代表:刘宏浩)违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被福州市安监局行政处罚。
根据《福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实施办法》(榕安委〔2016〕4号)第五条(六)“存在其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病危害防治法律法规行为的”的规定,现将福州麦诺斯贸易有限公司、闽侯县南屿功仁加油站、福州华而实贸易有限公司纳入福州市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管理期限2016年10月17日至2017年10月16日。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10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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