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25-00036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6-23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 发文字号: 榕安办〔2025〕51号
- 发布日期: 2025-06-30
- 有 效 性: 有效
闽侯县人民政府:
2025年5月7日11时2分许,王海兵驾驶闽AS3930重型自卸货车沿104国道由福州往福清方向行驶,途经闽侯县青口镇前街村(国道104线2358公里550米)时,碰撞沿人行横道从路左往路右横过道路的当事人(行人)陈玉英,造成当事人陈玉英当场死亡、该车局部受损的交通事故。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福州市政府安委会《福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榕安委〔2011〕14号)的有关规定,市安办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县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抓紧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以你县政府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办审核,经由你县政府批复后,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事故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你县在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联系人:郑辉,联系电话:0591-87505265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6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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