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1200-2025-0004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5-07-28
- 标 题: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 发文字号: 榕安办〔2025〕64号
- 发布日期: 2025-07-29
- 有 效 性: 有效
鼓楼区人民政府:
2025年7月20日,你区鼓屏路105号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和福州市政府安委会《福州市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榕安委〔2011〕14号)的有关规定,市安办决定对该起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区严格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抓紧组织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整改措施。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报市安办审核同意后,由你区负责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
结案后,事故调查报告及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你区在结案后一年内要组织开展评估,评估情况要及时报市安办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联系人:郑辉,联系电话:0591-87505265
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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