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0100-2007-00003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成文日期:2007-03-05
- 标 题: 关于局内设处室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安监综[2007]47号
- 发布日期:2007-03-05
- 有 效 性: 有效
关于局内设处室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机关各处室:
为认真做好局内设处室工作,经局务会2007年3月1日研究,决定对各处室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作进一步的调整充实,以提高机关办事效率,建设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机关管理体系。
附:局内设处室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二〇〇七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公安 安全生产 组织 通知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内设处室、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处室人员配备及职责分工如下:
一、办公室 :
1、人员配备:
主任:林忠金,副主任:郑伟,科员:孙林江、陈晟。
2、职责:
①负责机关文秘和行政后勤等方面的工作。
②负责起草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程草案。
③承办安全生产方面的行政复议工作。
④负责事故统计和信息发布。
⑤监督管理安全技术措施经费。
⑥组织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和技术推广。
⑦负责市安全生产专家组工作。
⑧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负责认定对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 (由其他有关部门承担的锅炉、压力容器、电梯、防爆电器等特种设备除外)进行检测检验、安全评价、安全培训、安全咨询等社会中介组织的资格。
⑨负责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⑩依法组织、指导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的考核工作和企业主要经营管理者安全资格考核工作。
11、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国内外交流与合作。
12承担市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系:省有关部门,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厅,市安委会,市机关局,各县(市)区。部、省属单位的工作部署、总结。
二、安全监督管理一处:
1、人员配备:
处长:王敏,副主任科员:刘章慧,科员:黄理明、林涛、林仕湘。
2、职责:
①监督检查工业企业、消防、道路交通、水上交通、电力、邮政、电信、商贸、粮食、供销、宗教、民爆物品、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
②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事故;
③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④依法监督检查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查处工作。
联系:经委(乡镇企业局)、国资委、交通局、港务局、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公路局、长乐国际机场、电业局、海事局、技术监督局、电信局、邮政局、铁路分局、科技局、公安局、消防支队、交巡警支队、司法局、民政局、城市管理执法局、贸发局、粮食局、民宗局、供销社、工商局、环保局、物资公司、福州石油分公司、烟草公司、药品食品监督局、福州盐务局、地震局、台办、侨办、外办。按行业归口的部、省属单位。
三、安全监督管理二处:
1、人员配备:
处长:林唏,主任科员:林锦瑞、何经雄,科员:刘栋梁(兼办公室部分业务)。
2、职责:
①监督检查全市建筑、矿山、农业、乡镇企业、林业、海洋渔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广电、旅游、外经等行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和安全生产条件、设备设施安全和职业危害情况;
②组织调查和处理相关事故:
③组织指导和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④依法监督检查危险源的监控和事故隐患的整改及查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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