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FZ00503-0100-2020-00042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0-11-20
- 标 题: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公布局权责清单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应急〔2020〕145号
- 发布日期: 2020-11-20
- 有 效 性: 有效
各县(市)区、高新区应急管理局:
根据《福建省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管理办法》(闽政办〔2018〕76号)及福州市应急管理局“三定”规定,依法公布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权责事项共187项,其中:行政许可10项,行政处罚155项,行政强制6项,行政监督检查4项,其他行政权力2项,公共服务5项,其他权责事项5项。权责事项中需要以挂牌机构、直属机构等名义行使职权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
因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放管服”改革要求以及机构和职能调整等情况致权责事项发生变化的,将按程序及时予以动态调整并做好结果公布、报备工作。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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