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Z00503-1100-2026-00009
- 主题分类: 无
- 发文机关: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 成文日期: 2026-04-01
- 标 题: 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转发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 发文字号: 榕森防指〔2026〕5号
- 发布日期: 2026-04-03
- 有 效 性: 有效
福州新区(长乐区),各县(市)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民宗局、福州消防救援机动大队:
日前,我市收到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闽森防指〔2026〕4号),现转发给你们,当前正值清明祭扫、踏青出游高峰,野外用火风险剧增,现就2026年4月3日—4月5日橙色预警期间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禁火要求
紧扣清明祭扫关键时段,全市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严禁各类生产性用火。各县(市)区政府发布全域禁火令。严禁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及林缘吸烟、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野炊等行为。违规用火依法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并公开曝光。
二、全面强化火源管控
各地对重点林区、旅游景区、集中墓地、散坟集中区域、农林交错地带、主要进山路口、重点电力线路沿线等清明高风险部位,做好巡查与日常防护。关键路口设卡排查火源、文明劝导,落实特殊人群监护责任。公安、林业、应急、民政、民宗等部门加强清明期间联合防控,排查整治用火隐患,规范用火行为。
三、强化应急准备
各级地方森林消防队伍实行清明节专项战备,全员在岗、靠前驻防、携装待命,检修装备、备足物资,确保火情发生后快速响应、高效处置。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及“零报告”制度,4月3日至5日每日17:00前,各县(市)区向市森防办报送当日情况,重要情况立即上报。
四、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紧扣福州市清明祭扫安全主题,多渠道全覆盖发布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清明禁火通告及安全祭扫提示。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五进”活动,重点宣传国家森防办关于清明期间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明确要求的“7个严禁”“6个务必”,普及防火知识、用火规范与法律责任。倡导文明绿色祭扫,鼓励群众举报违规用火,营造全民防火氛围。
请各县(市)区将禁火令发布及落实情况报市森防办备案,并按要求上传省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平台。
福州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4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关于发布2026年
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的通知
闽森防指〔2026〕4号
各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清明节期间,群众返乡祭扫,踏青出游等活动频繁,在林区墓地焚香烧纸,燃放爆竹,在林区周边野炊烧烤,以及农事用火疏忽大意等行为,易引发森林火灾。3月25日,国家森防指办公室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国森防办发〔2026〕9号),提出“7个严禁”和“6个务必”明确要求。为此,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特发布2026年第4号高森林火险橙色预警信号(2026年4月3日-4月5日)。各地要落实预警响应措施,加大宣传力度,持续加强火源管控,停止一切野外用火审批,并立即发布禁火令,同时强化应急准备,确保清明节期间全省森林防灭火形势总体稳定。各县(市,区)请将下达的禁火令上报省数字应急综合应用平台中“森林防灭火专题研判分析系统”备案。
福建省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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