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时间:2013-01-06 10:43

本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规定、《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榕政办〔2012〕264号)以及《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榕政办〔2012〕148号)规定的提纲编制。本年报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年报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2年1月1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福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如对本年报有任何疑问,请与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地址:福州市六一北路601号,电话:87505255,电子邮箱:fzaj_0@126.com)。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结合《条例》和榕政办〔2012〕148号文件要求,积极、有序、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我局成立了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程爱国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局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信息公开办公室,挂靠市安监局办公室,并明确经办人员和保密审查人。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我局严格编制了《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明确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处室,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获取信息的办法,以及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受理方式、处理程序等。《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结合我局相关职能,严格依照上级有关要求进行编排,并适时更新。根据有关规定,我局对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了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标准化办理的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情况,并大力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我局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举措和成效报告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中央、省、市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列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八项重点之一,充分体现了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度重视。局党组切实把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一是加强机构队伍建设,及时调整充实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程爱国局长多次对信息公开作出批示,叶军总工程师多次召集有关工作人员研究部署,派员前往数字办了解工作差距和改进措施,积极推进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局各处室均指定一名工作认真、业务熟练的同志作为信息公开的联络员,并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深入基层开展督查调研,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研究,不断完善工作细则。同时,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法制宣传,加强业务学习,开展理论研究,提高工作人员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意识和能力;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建立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督查小组,不定期地检查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切实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管理。同时,设立领导信箱,对外公布监督投诉电话,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强化事故信息公开,提高处置透明度。严格按照“积极主动公开”的要求,尽最大可能把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置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细致地告知社会公众,满足群众知情权,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加强事故应对处置信息公开。建立健全事故信息的报送、调度和协调、处置制度。每月统计生产安全事故,并分析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事故信息报告工作,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向社会公布值班电话。

(三)健全完善制度,保障有序运转。重视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制度建设,重新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工作制度,将政务信息公开纳入各部门日常工作。一是根据工作需要,对已出台的相关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进行认真梳理,对公开目录和公开范围作出更加明确的规定,并不断加以细化,便于实际工作中执行;二是编制了“职权目录”向社会公布,明确职权名称、内容、行使主体和法律依据等,在细化量化裁量空间的基础上,明确操作流程,把握关键环节,确保规范行政裁量权工作的落实;三是全面开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工作,每月一次及时、完整、准确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送交至市档案馆;四是认真执行安全生产信息保密审查制度,依法依规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严防泄密,加强网站运行和信息安全管理,确保公开、保密工作两不误、两促进。今年以来,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已全部纳入《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一步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优化网站建设,拓宽公开渠道。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完善目录分类设置,做好信息整合链接。畅通政务微博、电子信息屏、网站等公开渠道,提高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进一步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送交政府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工作,向市政府信息查阅点及时、完整、准确送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进一步加强网站管理,强化应急管理、监督管理栏目,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和防范措施等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凡属于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的政府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对于社会关注度高的应公开的信息,集中展示,方便公众查阅。开通政务微博,传播安全生产常识,发布安全生产信息,不断提高信息公开透明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本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根据我局制定的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对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2012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90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情况

我局根据市府办文件规定,认真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按照文件要求并结合我局具体情况,制定了包含7个类别,分别是机构职能、法规规章和规范、行政许可、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情况、工作动态、人事任免、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类别情况:法规规章和规范类公开信息1条;行政许可类公开信息24条;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类公开信息5条;工作动态类公开信息5条;其他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条。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

我局依托市政府数字办建设政务网站,加入福州市政府网站群,在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民通过“信息公开”子栏目可以查阅我局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依申请公开”子栏目,可以向我局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的状态。我局还专门在局办公地点设置政务公开栏,及时公开最新的政府信息,并加大新闻宣传力度及时在报纸、电视上发布安全生产重要信息和工作情况,为社会群众提供信息服务。同时及时向市档案局报送最新的政府公开信息纸质文本及电子文本,方便群众在档案馆进行查阅。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的数量。201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012年1件。申请人通过互联网直接申请,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等。

(二)对申请的办理情况。对收到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局根据《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暂行规定》,认真核实申请人有关信息,对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2012年,我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1件,同意公开1件。

(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2012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根据《福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公民确有经济困难的,经本人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审核同意,可以减免相关费用。

2012年,我局收到1件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行为。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未因答复政府信息公开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没有发生费用减免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2年,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以来,我局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申诉或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2012来,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其他单位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够大,制度还不够健全,程序还不够规范,公开的深度、广度也还不够,特别是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信息公开渠道还有待进一步拓宽,等等。

(二)改进措施

我局将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的落实。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不断拓宽渠道、充实内容,着力建设法治安监、阳光安监;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和工作规程,完善信息公开相关监督保障制度,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实效;三是继续优化我局门户网站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拓展覆盖面,把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特别是事故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促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主动公开情况说明

2012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说明

2012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件,已答复1件。

(三)附表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2012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37

190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37

190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1

3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1

3

3.信函申请数

0

0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1

3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1

3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0

0

3.不予公开答复数

0

0

4.其他类型答复数

0

0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行政复议数

0

0

行政诉讼数

0

0

接受行政申述、举报数

0

0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文字解读
图片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