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公布一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时间:2026-05-12 17:27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推动建立完善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的意见》印发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推动各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为进一步激发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内部活力,切实提高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发现问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市安办近期选取并公布一批生产经营单位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

案例一

2026年2月12日,中石化森美北门加油站站长发现站内4号油罐操作井沉降,存在大雨天气容易进水,发生油罐混水安全风险,站长第一时间上报公司,并积极组织站内利用遮雨棚覆盖油罐操作井,并在雨后及时测量水高,积极管控安全风险,事后公司组织对安全风险进行了整治,加油站依据内部隐患排查和报告奖励制度规定,给予站长100元现金奖励并予以表扬。

案例二

2026年3月9日,省建工福州市仓山区黄山片区城中村改造A区项目部工人孙某发现2号楼东侧部分楼层阳台临边防护不到位,存在人员从高处坠落的风险隐患。孙某立刻告知公司安全员,报告了事故隐患的位置和具体情况。安全员根据举报信息,对事故隐患进行核实,立即组织人员将防护栏杆进行恢复起来。项目部按照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对举报人孙某公开表扬,奖励现金100元。

案例三

2026年3月6日,福州文泰机械铸造有限公司员工赖某在后处理区域发现了行车防脱钩损坏,有吊物脱钩的风险,立即上报企业安全管理组,管理组接报后,马上组织人员现场查看,立即安排更换新的防脱钩,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员工50元。

案例四

2026年3月30日,三宝大饭店浦上店楼层员工,发现楼道消火栓有滴水情况,立即上报安防部,安防部通知工程部值班工程师联系消防维保单位前往检查是消防软管接头问题,更换消除隐患。饭店按照《内部奖励规定》奖励该员工200元。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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