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福州市劳动密集型企业火灾隐患整治首批五项重点攻坚任务实施方案》。
实施范围为全市所有劳动密集型企业,即生产厂房或仓库具有丙类火灾危险性,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作业人数超过50人,人均建筑面积不足20平方米的企业,重点覆盖纺织、服装、制鞋、箱包、塑胶、包装等生产制造类企业,以及具有分拣、加工、包装作业功能的仓储物流类企业。本次攻坚行动不分阶段,实行边排查、边整治、边巩固,实行常态化推进、动态清零,各项攻坚任务应于2026年10月31日前完成,行动结束后转入常态化消防安全监管。
拆窗破网专项任务。比如,建筑外窗、阳台、疏散出口等处,设置固定防盗网、金属栅栏、广告牌、灯箱等妨碍人员逃生、灭火救援和防烟排烟的,一律清理拆除。
全域生命通道畅通专项任务。比如,妨碍消防车通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作业的障碍物、违停车、构筑物,必须立即清理并保持通道畅通,确保消防车辆快速到达、便于展开登高施救。
消防设施维护提升专项任务。比如,安装一键声光报警装置,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配齐烟感探测器、喷淋系统、灭火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消防设施,实现消防设施配置全面达标。
违章搭盖拆除专项任务。比如,占用屋面天台逃生避难空间、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防火隔离区域等进行违章搭盖,导致影响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的,该整改的坚决整改,该拆除的坚决拆除。
生产作业规范专项任务。比如,危化品使用不规范和存储不当的,落实危化品分类分区存放、核定最大储量、专人收发管理等管控措施;厂房内设置甲、乙类中间仓库的,严格落实防火分隔,严控其储量不超过一昼夜的需要量。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