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19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19-05-17 16:10

局机关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

现将《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分工,认真抓好落实。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福州市应急管理局2019年工作要点

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的关键之年。市应急管理局总体工作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十一届八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守底线思维,坚持边应急、边改革、边建设,搭平台、建机制、求精准、重创新,加快推进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事业改革发展,统筹加强自然灾害防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有力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力争全市亿元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同比下降5%以上,努力降低自然灾害损失,为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

1.开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精神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政策法规处负责)

2.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宪法》《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法律法规。在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开展“学训词精神,做应急卫士”主题活动。(机关党总支牵头,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分工负责)

3.开展应急管理理论、业务学习,深入学习《突发事件应对法》《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福建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政策法规处负责)

二、扎实推进应急管理部门机构改革

4.深化应急管理机构改革。按照搭平台、建机制、求精准、重创新的要求,制定局内部“三定”方案,配备、调整、充实人员,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后勤保障建设。按照上级统一部署,推进局直属事业单位改革。(机关党总支、政策法规处、装备财务处分别牵头,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分工负责)

5.坚持边应急、边改革、边建设,落实应急部“全灾种、大应急”等相关要求筹建市级应急指挥中心、市应急管理综合平台,建立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应急管理运行机制。(应急指挥中心牵头,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信息办分工负责)

6.抓好过渡期防汛抗旱和森林防灭火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加强防汛抗旱、森林防灭火指挥业务工作学习,做好职能划转准备工作。(防汛抗旱处、火灾防治管理处分工负责)

三、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7.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督促相关部门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实施意见和城市安全发展实施意见落实,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强化安全生产警示通报和约谈、较大生产安全事故查处和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加强综合监管,督促县(市)区及有关部门落实监管责任,强化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监管执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推进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各处室分工负责)

8. 持续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消防安全、学校安全、建筑施工、自建民房、城镇燃气、渔业船舶、交通运输、民爆物品、特种设备等12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推动运用好城市安全风险评估成果,根据各行业各区域风险分布情况,结合《城市安全发展管控方案》,分级分类采取各项管控措施,强化风险管控。(各处室分工负责)

9.规范安全监管执法,严格执行《福建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标准》,按要求积极参与联合执法,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执法和分类分级执法检查,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加大违法问题曝光力度。(政策法规处牵头,相关处室、执法支队分工负责)

10.完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机制,建立事故整改评估制度,严格落实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制度。(综合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11.继续开展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督促企业落实 6项风险防控措施,及时淘汰落后设备工艺。推进罗源县堆渣场整改项目,督促各项整改措施按序时进度落实到位。(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负责)

12.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点县专家指导服务。加强“两重点一重大”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监管,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隐患排查整治,从严实施涉及“三重一高”安全许可,持续推进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规范化管理。按照 2019 年 3 月 1 日实施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评估。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推动《福州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立法工作,全面规范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处、行政审批处、政策法规处、执法支队分工负责)

13.开展钢铁煤气安全专项整治,继续组织开展粉尘防爆专项整治、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按照省厅部署安排,继续推进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管处、工业安全监管处负责)

14.指导相关部门持续推进冬春、夏季火灾防控和电气火灾、电动自行车等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文物古建筑、危旧房屋、“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高危单位排查整治。(火灾防治管理处负责)

15.指导市林业局加强森林火灾防控,深入开展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火灾防治管理处负责)

16.推动落实《福州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加强公交车行驶安全和桥梁防护工作的意见〉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综合监管处牵头,相关处室分工负责)

17.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暑期、汛期等重点时段和“两会”、庆祝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第二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5.18”海丝博览会、“6.18”交易会等重大活动安全防范工作。(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分工负责)

18.督促相关部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开展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执法行动。(统计协调处牵头,相关处室、执法支队分工负责)

19.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推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强化安全生产科技支撑,引导建立第三方社会化服务体系。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内部监督。(工业安全监管处、装备财务处分别牵头,相关处室、信息办分工负责)

20.督促相关部门开展“平安渔业”“平安农机”创建活动。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微型消防站等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带动安全基础工作向农村延伸。(综合监管处、火灾防治管理处分别牵头负责)

21.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试点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榕政综〔2016〕247号)和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榕委发〔2018〕3号)文件要求,持续推动建设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道路交通隐患整治、安全监管能力、应急救援基地、“智慧安监”信息系统、化工与塑胶产业转型升级、消防安全防火墙、城市电梯安全提升、防汛抗灾能力、海洋渔业安全防控体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基地、公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油气管道与城镇燃气安全等13项保护生命重点工程,落实风险管控措施,构建系统性、现代化的城市安全保障体系。(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信息办分工负责)

22.督促有关单位落实《福州市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人制度》,组织整治市、县两级安全隐患点。按照市两办印发的《第四批重大安全隐患点监管责任清单》要求,制定整治责任清单,集中力量挂牌整治。对前三批结转至2019年继续整治的安全隐患点(市级3个,县级10个)加快整治并突出各项防控措施的落实,严防死守,确保安全。(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分工负责)

23、落实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清单和年度各项重点任务。按照市委政法委《关于印发2019年福州市市直单位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目标管理责任清单的通知》(榕委政〔2019〕31号)《关于印发2019年福州市平安建设(综治工作)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榕委政〔2019〕39号)和市委政法委统一部署,推动我局相关各项任务,为创建更高水平“平安福州”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分工负责)

四、加快建设灾害事故防范救援能力体系

24.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启动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装备财务处负责)

25.开展全市应急队伍、应急资源、主要社会应急救援力量、重大危险源等分布情况调查。按照共享协调、便捷调运的要求,推进应急物资储备和调用机制建设,推进江阴应急装备物资库建设。(装备财务处、应急救援中心分别牵头,有关处室、市重大危险源监控中心等分工负责)

26.创建 7 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提升建设26 个自然灾害避灾点。(装备财务处负责)

27.督促指导县(市)区及有关部门严格落实自然灾害防治责任制,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建立完善自然灾害救助标准体系,提高自然灾害救助水平。加强自然灾害防治统筹协调,探索开展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加强监测预警,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各有关处室分工负责)

28.抓好应急抢险救援,一旦发生灾害事故或重大险情,迅速启动应急响应,全力组织开展抢险救援,及时准确发布事故灾情信息,做好救灾物资调拨和灾情救助。(应急指挥中心、装备财务处分别牵头,相关处室、应急救援中心分工负责)

29. 深化简政放权和“证照分离”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市考试中心(含实操、模拟实操)和县理论考试点建设。(政策法规处、行政审批处分工负责)

30.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海西安全发展行”等集中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科普宣教进教材和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公共场所。组织开展“5.12”全国防灾减灾日“提高灾害防治能力,构筑生命安全防线”主题宣传活动,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继续协同市总工会、团市委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持续开展“百镇千村万企”大培训,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安全监管干部、企业全员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持续开展“千企万人”安全生产与应急救援志愿服务队伍建设。(政策法规处、装备财务处、工业安全监管处分工负责,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配合)

31.探索开展地质灾害防治与应急响应处置调研,探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开展应急管理课题研究。(矿山和商贸安全监督管理处、装备财务处及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分工负责)

五、加强应急管理干部队伍建设和绩效管理等工作

32.狠抓班子和队伍建设,持续推进日常一线考察干部工作,选拔任用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抓好干部的教育培训,进一步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机关党总支负责)

33.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正风肃纪,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针对本部门本系统实际,查摆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坚决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禁酒令”。加强机关内部管理和精神文明建设,深化文明单位创建,营造良好政务环境。(机关党总支牵头,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分工负责)

34.加强应急管理系统专业能力建设,做好资金、装备保障,开展应急管理业务培训和基层一线执法人员培训。(政策法规处、装备财务处、执法支队分工负责)

35. 合理编制绩效管理工作方案,加强绩效管理。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化工矿商贸、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安全生产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收集,坚决杜绝应急管理干部参与涉黑涉恶“保护伞”等,多举措开展宣传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处室、执法支队、应急救援中心分工负责)

来源:福州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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