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今年全面启动建设“无废城市”
时间:2023-04-07 16:45

近日,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印发实施。

福州于20224月列入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名单。《方案》明确,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根据我市地域环境状况和产业结构特点,突出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危险废物的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以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赢局面,全面提升全市高质量绿色发展水平。

《方案》提出,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即全面启动阶段(2023年)、重点建设阶段(2023-2025年)、持续推进阶段(2026-2030年)。力争到2025年,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稳步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有效保障;危险废物实现全面安全管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城乡“两网融合”体系基本完善,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全市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水平全面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实现有效利用;固体废物多元共治体系初步形成,培育一批区域典型固体废物处理处置龙头企业,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基本实现固体废物管理信息“一张网”,全过程可查询、可追溯、可监管。“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得到明显提升。区域联动合作的频次和形式更加广泛深入多样。并在2025年后持续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不断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和群众满意程度。

《方案》针对我市各领域固体废物管理的具体需求,科学制定了“降低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压力,提升主要农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水平,促进生活源固废减量化、资源化,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切实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等七大主要任务,并配套编制了废物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和工程项目清单等四大清单,设定了福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全面高质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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