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询价公告
根据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印发《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省级核与辐射项目安全隐患排查与监测计划的通知》(闽环保辐射〔2021〕3号)要求,有效保障福州市辐射环境质量。我局将开展福州市2021年辐射类监测技术支持服务项目,现就该项目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有资质和能力的单位、企业参与。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1年辐射类监测技术支持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要求及预算控制价
(一)项目内容
1、熟悉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生态环境部门核与辐射监测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及监督管理要求,具体要求见合同后约定。
3、熟悉国家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管理系统使用。具体要求见合同后约定。
4、熟悉移动通信基站特别是5G基站生态环境管理要求,具体要求见合同后约定。
5、具备生态环境核与辐射监测能力,开展过生态环境监督性监测或参加过生态环境部门监测大比武的优先。核与辐射监督性监测,包括电磁、电离两部分。具体监测单位名单见合同后约定。
6、投诉监测,每半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支付。
7、应急监测,每半年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并支付。
8、监测完毕后能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具备法定效力的监测报告,每季度进行考核。
9、配合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等工作。
10、具备必需的应急能力,开展过辐射应急或参加过生态环境部门的应急演习优先。具备必要的应急组织策划能力,能独立完成较高标准的应急预案、脚本等。配合做好辐射应急和日常辐射事故应急演习,进行考核,并列入全年考核成绩。
11、技术团队必须在满足应急时限要求,并提供监测人员及车辆、设备。主要技术团队必须做到2小时内到达福州市范围内任意需要地点开展各项应急工作。
12、工作需遵守有关保密要求。
13、考核主要指标包括:技术团队业务素质、响应能力、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成果、工作创新等。
(二)项目要求:
1.中标方在服务期内需要派驻固定人员,专门负责与本项目及其相关事务的沟通协调,工作时间、地点服从统一调配。
2.基于最新上位文件要求,符合生态环境保护、核与辐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具有一定项目经验,参加过核技术利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牙科诊所、宠物医院、移动通信基站监测、放射性测井、输变电工程、放射源相关监测、生态环境监测大比武等经验优先考虑。
4.满足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设备配置、技术指标等要求。具有检验检测相关资质;满足生态环境检验检测机构相关要求;具有5G基站检测资质优选考虑。具有辐射检测培训合格证书;
具有核与辐射相关专业本科、研究生等相关学历人员;具有一定技术人员、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人员;具有一定X-γ剂量监测仪等核与辐射检测设备配置等。
5.本次项目内容仅适用于预询价,最终以正式采购方案为准。
(三)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为123.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辐射环境类CMA监测资质(满足《检验检测机构管理和技术能力评价 生态环境监测》要求)。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满足本项目内容相关要求。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法人或工商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
2.CMA资质证书及批复的能力附表复印件;
3.项目报价单(含具体监测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及使用费、调查和监测费用、劳务等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须盖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1.供应商应于2021年7月13日下午16: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我局。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8号楼5层。
联系人:王开钦 电话:15280037106
2.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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