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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_辐射监管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6月19日-6月2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3-06-26 08:54 浏览量:2988
     2023年619-621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0683]

    福州晋安区至本宠物医院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坂中路6号泰禾城市广场(一期)2a#楼2层03商业服务用房,1层03商业(餐饮)

    斯旭曈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0618

    20230619

    2

    闽环辐证[A0684]

    福州市台江区祥凯口腔诊所  

    福州市台江区群众路90号祖庙商住楼1#楼1层01、02店面

    林祥凯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0619

    20230620

    3

    闽环辐证[A0067]

    福清市第二医院

    福清市龙田镇龙安街305号

    林志云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0619

    20230620

    4

    闽环辐证[A0685]

    台江区振坤口腔诊所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鳌峰街道鳌兴路133号鳌峰苑17#楼1层08、09店面

    李振坤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0619

    20230620

    5

    闽环辐证[A0686]

    台江区晶钻口腔门诊部

    台江区茶亭街道五一中路138号金钻公寓1#、2#、3#楼连接体部分1层26店面

    林萍

    使用III类射线装置

    20280620

    2023062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443—449窗口、咨询441—442窗口,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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