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相关解读
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_辐射监管_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时间:2025-07-18 18:00 浏览量:127

2025年7月14日-7月18日辐射安全许可证发放情况公示表

序号

证书编号

单位名称

地址

法定代表人

种类和范围

有效期

发证日期

1

闽环辐证[A1228]

福清上迳凌超口腔诊所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上迳镇迳东车站207

凌超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具体范围详见副本)。

2030/7/14

2025/7/15

2

闽环辐证[A0341]

台江区宇驰口腔门诊部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交通路158号(原白马路东侧、交通路北侧)万科广场B1地块S2#、S3#、S5#楼2层02、03号

韩雪清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具体范围详见副本)。

2026/4/20

2025/7/16

3

闽环辐证[A1229]

连江精致诚口腔诊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连江县凤城镇马祖东路2-65号

林新光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具体范围详见副本)。

2030/7/16

2025/7/17

4

闽环辐证[A1230]

福州爱康口腔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六一北路西侧金源花园A、B连接体商场二层01单元

李鸣洋

使用Ⅲ类射线装置(具体范围详见副本)。

2030/7/17

2025/7/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相关规定,现将拟颁发辐射安全许可证单位的名单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届满。

二、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辐射安全

许可证核发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限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三、如对以上许可事项持有意见,请在公示时间内通过以下方式向我局反映或提出书面意见。

联系电话:0591-83218263(传真)

通讯地址:福州市台江区高桥路69号福州市政务服务中心4层投资建设类受理窗口430—433、咨询窗口429,邮编:350000

来源:生态环境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