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福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1562.70万吨,危险废物产生量为38.93万吨,医疗废物产生量1.20万吨,主城区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0.96万吨,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800.00万立方,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69.50万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县级以上)污泥产生量约为26万吨。福州市2025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详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1562.70万吨,综合利用量为1562.21万吨(含综合利用往年贮存量6.70万吨),综合利用率为99.54%;处置量为3.60万吨(含处置往年贮存量0.12万吨),处置率为0.23%;累计贮存量为3.71万吨。
2.行业产生情况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5的行业依次为炼钢、火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合成纤维单(聚合)体制造、氮肥制造,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的54.44%、28.22%、5.45%、2.74%、1.90%,详细情况见图1。

图1 2025年本市主要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3.主要产生种类
2025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冶炼废渣、炉渣、粉煤灰、其他工业固体废物、脱硫石膏,产生量分别占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的37.80%、21.05%、20.79%、10.91%、6.00%,详细情况见表1。
表1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 废物种类 | 产生量(万吨)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处置量(万吨) | 贮存量(万吨) |
| 冶炼废渣 | 590.64 | 589.20 | 0 | 2.30 |
| 炉渣 | 328.92 | 330.71 | 0.002 | 0.36 |
| 粉煤灰 | 324.96 | 324.88 | 0 | 0.27 |
| 其他工业固体废物 | 170.50 | 168.91 | 1.68 | 0.15 |
| 脱硫石膏 | 93.72 | 96.86 | 0 | 0.14 |
4.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无从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活动的单位。
二、危险废物
1.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不含医疗废物)产生量38.93万吨,利用处置量为38.81万吨(含利用处置往年贮存量0.37万吨),利用处置率为98.70%;贮存量为0.51万吨。
2025年,本市医疗废物产生量1.20万吨,处置量1.20万吨,集中无害化处置率为100%。
2.行业产生情况
2025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行业依次为炼钢、生物质能发电、建筑陶瓷制品制造、有机化学原料制造、铝压延加工,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40.40%、22.25%、7.15%、6.52%、6.07%,详细情况见图2。

图2 2025年本市主要行业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3.主要产生种类
2025年,危险废物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3含锌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1精(蒸)馏残渣、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22.29%、22.00%、19.29%、14.21%、6.80%,详细情况见表2。
表2危险废物主要种类产生、利用及处置情况
| 废物种类 | 产生量(万吨) | 利用处置量(万吨) | 贮存量(万吨) |
| HW18焚烧处置残渣 | 8.68 | 8.64 | 0.28 |
| HW23含锌废物 | 8.563 | 8.56 | 0.001 |
| HW17表面处理废物 | 7.51 | 7.50 | 0.041 |
| HW11精(蒸)馏残渣 | 5.53 | 5.52 | 0.02 |
| 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 | 2.65 | 2.65 | 0.01 |
4.危险废物转移情况
2025年,本市运行危险废物联单转移量27.56万吨,其中转入本市11.97万吨,移出本市15.59万吨。
5.危险废物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底,本市共有18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主要分布于福清、连江、闽侯、晋安等县(市)区,其中10家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6家小微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2家为危险废物收集单位。10家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单位总利用处置能力为36.46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24.33万吨/年,处置能力12.13万吨/年。6家小微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总收集能力3.96万吨/年。2家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均为专门收集机动车维修行业废矿物油的单位,总收集能力1.4万吨/年。本市危险废物许可证持证单位情况见附件。
6.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
2025年,本市实际自行利用危险废物15.36万吨,处置危险废物(包括医疗废物)6.32万吨,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主要种类前五位分别为HW23含锌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11精(蒸)馏残渣、HW45含有机卤化物废物。
7.主要处置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4家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处置活动,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能力为13.73万吨/年,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3。
表3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情况
| 处置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 处置设施类型 | 处置废物种类 | 设计处置能力(万吨/年) | 实际处置量(万吨) | 使用年限/预期关闭时间(填埋场) |
| 福建省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 | 焚烧、填埋 | 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不含263-001-04、263-002-04、263-003-04);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不含900-401-06、900-405-06、900-407-06、900-409-06);HW08(废矿物油,不含071-001-08、071-002-08、072-001-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HW12(染料、涂料废物);HW13(有机树脂废物,不含900-451-13);HW16(感光材料废物);HW17(表面处理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不含772-004-18);HW21(含铬废物,不含261-137-21、261-138-21);HW22(含铜废物,不含321-101-22、321-102-22);HW23(含锌废物);HW26(含镉废物);HW27(含锑废物);HW31(含铅废物);HW32(无机氟化物废物);HW34(废酸);HW35(废碱);HW36(石棉废物,不含109-001-36);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6(含镍废物);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不含321-030-48、323-001-48);HW49(其他废物,不含309-001-49、900-044-49、900-045-49) | 2.43 | 2.28 | 20年 |
| 福建深投海峡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焚烧、填埋 | 1.焚烧(共17大类):HW01医疗废物;HW02医药废物(不含275-001-02);HW03废药物、药品;HW04农药废物(不含263-004-04、263-005-04、263-007-04、263-011-04);HW05木材防腐剂废物(201-001-05、201-002-05、266-001-05至266-003-05、900-004-05);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不含900-402-06中的正己烷、甲苯、邻二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1,2,4-三甲苯、乙苯、乙醇、异丙醇、乙醚、丙醚、乙酸甲酯、乙酸乙酯、乙酸丁酯、丙酸丁酯、苯酚);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不含072-001-08);HW09油/水、烃/水混合物或乳化液;HW11精(蒸)馏残渣(251-013-11、451-001-11、451-002-11、261-007-11至261-009-11、261-012-11至261-015-11、261-019-11至261-025-11、261-027-11、309-001-11、772-001-11、900-013-11);HW12染料、涂料废物(264-010-12至264-013-12、900-250-12至900-256-12、900-299-12);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HW14新化学物质废物;HW37有机磷化合物废物;HW39含酚废物;HW40含醚废物;HW49其他废物(不含309-001-49、900-044-49、900-045-49);HW50废催化剂(263-013-50、275-009-50、276-006-50、900-048-50) 2.填埋(共16大类):HW17表面处理废物(不含336-050-17、336-051-17);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3-18、772-005-18);HW19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HW20含铍废物;HW21含铬废物(193-001-21、193-002-21、336-100-21、398-002-21);HW22含铜废物(不含304-001-22);HW23含锌废物;HW24含砷废物;HW25含硒废物;HW27含锑废物;HW31含铅废物(304-002-31、384-004-31、不含900-052-31中的废铅蓄电池);HW36石棉废物(373-002-36、900-030-36至900-032-36);HW46含镍废物(不含261-087-46);HW47含钡废物;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091-001-48、091-002-48、321-002-48、321-003-48、321-027-48、321-028-48、新增321-031-48、321-032-48);HW50废催化剂(251-016-50至251-019-50、261-151-50至261-155-50、261-183-50、271-006-50、772-007-50、900-049-50)。 |
2.15 | 0.81 | 20年 |
| 万华环保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 焚烧 | 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900-404-06,工业生产中作为清洗剂、萃取剂、溶剂或反应介质使用后废弃的其他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的有机溶剂,以及在使用前混合的含有一种或多种上述溶剂的混合/调和溶剂)、HW11精(蒸)馏残渣(261-016-11,甲苯二异氰酸酯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和离心分离残渣; 261-019-11,苯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蒸馏残渣;261-022-11,二硝基甲苯加氢法生产甲苯二胺过程中产品精制产生的轻馏分;900-013-11,其他化工生产过程(不包括以生物质为主要原料的加工过程)中精馏、蒸馏和热解工艺产生的高沸点釜底残余物) | 0.95 | 0.31 | 无 |
| 福州市大新飞灰处理有限公司 | 飞灰稳定化预处理 | HW18焚烧处置残渣(772-002-18) | 6.6 | 1.80 | 无 |
三、生活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城市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60.96万吨,垃圾无害化处理量为160.96万吨,无害化处理率为100%。
2.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城区共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7座,总处理能力为5010吨/日,其中焚烧处理能力占比83.83%,填埋处理能力占比0%,另配套有飞灰、炉渣和渗滤液处理设施各一座。本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见表4。
表4本市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 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 设施名称及类型 | 设计处理能力(万吨/年) | 2025年实际处理量(万吨) |
| 福州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有限公司 | 福州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 | 1200吨/日 | 34.14 |
| 保罗清洁能源(福州)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 | 600吨/日 | 23.21 |
| 福建保罗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 | 1200吨/日 | 47.47 |
| 福州沪榕海环再生能源有限公司 | 福州市红庙岭生活垃圾焚烧协同处置项目 | 1200吨/日 | 27.42 |
| 福州中城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 福州市餐厨废弃物处理及资源化利用项目 | 250吨/日(垃圾)+25吨/日(油脂) | 8.99 |
| 福州首创海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福州市红庙岭厨余垃圾处理厂 | 400吨/日(垃圾) | 19.22 |
| 福州市大件废弃物处置服务有限公司 | 福州市大件垃圾园林处置厂 | 100吨/日(大件垃圾)+60吨/日(园林垃圾) | 0.51 |
| 福州市大新飞灰处理有限公司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稳定化预处理BOT项目 | 300吨/日(日常运行处理200吨/日,应急备用100吨/日) | 1.79 |
| 福州美佳环保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焚烧发电厂炉渣综合利用项目 | 1050吨/日 | 23.51 |
| 福建红庙岭海峡环保有限公司 | 福州市红庙岭垃圾渗滤液处理厂 | 2600吨/日 | 90.81 |
3.生活垃圾分类情况
2025年,本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100%。本市厨余垃圾清运量为19.22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19.22万吨;有害垃圾清运量为64.67吨,无害化处理量为64.67万吨;其他垃圾清运量为132.24万吨,无害化处理量为132.24万吨。
四、建筑垃圾
1.产生、利用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建筑垃圾产生量为1800.00万立方,资源化利用量329.33万立方,主要利用方式为生产再生骨料、再生砖等再生产品,填埋量197.33万立方。
工程渣土产生量为1576.7万立方,资源化利用量123.23万立方,填埋量196.83万立方;工程泥浆产生量为21.18万立方,资源化利用量21.18万立方,填埋量0万立方;拆除垃圾产生量为92.93万立方,资源化利用量75.81万立方,填埋量0.5万立方;装修垃圾产生量为109.19万立方,资源化利用量109.11万立方,填埋量0万立方。2025年建筑垃圾主要种类产生情况见图3。

图32025年本市建筑垃圾主要种类产生情况
2.主要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目前共有11家单位开展建筑垃圾处理活动,本市建筑垃圾处理能力约560万吨/年,主要处理设施情况见表5。
表5主要建筑垃圾处理设施情况
| 处理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 处理建筑垃圾种类 |
|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工程垃圾、拆除垃圾、装修垃圾、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
| 福建海环海滨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拆除垃圾、工程泥浆、装修垃圾 |
| 福州金嘉利建材有限公司 | 装修垃圾 |
| 福建星之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装修垃圾 |
| 福州市保罗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 | 拆除垃圾 |
| 永泰县大圣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渣土 |
| 福建一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
| 福州顾源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
| 中科生隆(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工程渣土、工程泥浆 |
| 福清市城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装修垃圾 |
| 福州天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拆除垃圾、装修垃圾 |
五、农业固体废物
1.农作物秸秆产生及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农作物秸秆产生量为69.53万吨,可收集量62.2万吨,利用量59.5万吨,利用率为95.66%。
2.农作物秸秆利用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21家单位从事农作物秸秆利用活动,农作物秸秆利用量为59.5万吨。
3.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情况
本市共有175家规模畜禽养殖场(户)从事畜禽粪污处理活动,部分养殖场主要处理设施情况见表6。
表6部分畜禽粪污处理设施情况
| 设施所属畜禽养殖场(户)名称 | 处理粪污种类 | 粪污处理方式 | 设计处理能力(万吨/年) | 实际处理量(万吨) |
| 福建光华农牧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液体粪污、固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发酵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11.8 | 6.2 |
| 福建兴盛天兆猪业有限公司 | 液体粪污、固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发酵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26.5 | 11 |
| 福建盛华江泰牧业有限公司 | 液体粪污、固体粪污 | 液体UASB发酵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异位发酵床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10.9 | 10.68 |
| 福建省闽清福猪良种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 液体粪污、固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发酵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3.46 | 2.22 |
| 福州昌禾农牧业开发有限公司 | 液体粪污、固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发酵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1.64 | 0.85 |
| 连江县蓼沿乡牧兴旺农民合作社 | 液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粪污委托处理) | 5.47 | 1.62 |
| 福建省连江县盛世生猪养殖场 | 液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粪污委托处理) | 2.9 | 1.44 |
| 永先辉(福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 液体粪污、固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发酵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5.4 | 4.3 |
| 福州亚国龙畜牧有限公司 | 液体粪污、固体粪污 | 液体生化处理后综合利用、固体发酵处理后资源化利用 | 6.57 | 5.5 |
4.废弃农用薄膜回收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废弃农用薄膜回收量0.51万吨,回收率为85.8%。
5.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情况
2025年,本市废弃农药包装物回收量为234.4吨,处置量233.859吨,主要处置方式为焚烧。
六、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
1.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产生及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建成并运行的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18座(县级以上),年污泥产生量约为8.6万吨(换算成绝干),处置量为8.6万吨(换算成绝干),处置率100%。
2.污泥处理设施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11家单位开展污泥处置活动(含电厂、肥料厂),主要处置设施情况见表7。
表7主要污泥处置设施情况
| 处置设施所属单位名称 | 处置设施设备类型 | 实际处置量(万吨,折合含水率0%的干泥量) |
| 福建海峡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好氧堆肥 | 约13500 |
| 福州和特新能源有限公司 | 热电掺烧 | 约17500 |
| 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 堆肥 | 约4200 |
| 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资源化处置项目(尊龙) | 堆肥 | 约3700 |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福州电厂 | 热电掺烧 | 约13800 |
| 福建永福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建材利用 | 约1500 |
| 连江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 | 热电掺烧 | 约4500 |
| 罗源年产8000万块(折标砖)污泥生产烧结砖技术改造工程 | 建材利用 | 约1300 |
| 永泰县永强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 建材利用 | 约170 |
| 福清市为民科技有限公司 | 堆肥 | 约9500 |
| 国能(福州)龙源火电协同污泥处理中心 | 热电掺烧 | 约10500 |
七、再生资源
1.回收情况
2025年,本市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回收量301.1588万吨,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回收物回收情况见表8。
表8重点联系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可回收物回收情况
| 类别 | 回收量 | 类别 | 回收量 |
| 有色金属 | 7.0016万吨 | 黑色金属 | 248.1773万吨 |
| 废纸 | 31.7925万吨 | 废织物 | 3.9718万吨 |
| 电子废弃物 | 1.8089万吨 | 废塑料 | 1.5020万吨 |
| 废玻璃 | 1.5335万吨 | 废木料 | 2.1214万吨 |
2.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拆解处理情况
2025年,本市共有1家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企业,总核准年处理“四机一脑”(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房间空调器、微型计算机)能力100万台/年,实际拆解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共81.18万台。其中,废电视机拆解处理量24.54万台、废洗衣机拆解处理量22.65万台、废电冰箱拆解处理量15.66万台、废房间空调器拆解处理量9.58万套、废微型计算机拆解处理量8.76万套。
3.报废机动车回收及拆解情况
2025年,本市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量74322辆,其中:客车54212辆,货车11781辆,三轮农用运输车及低速货车共计60辆,摩托车6937辆,挂车1057辆,轮式专用机械车3辆,专项作业车272辆。
4.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回收情况
2025年,本市快递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为0万吨,快递企业一次性塑料废弃物回收量为0万吨;本市商务领域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量为0.1万吨,商务领域企业一次性塑料废弃物回收量为0.02万吨;本市131家代表企业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及环保替代品使用情况见表9。
表9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回收及环保替代品使用情况(代表企业)
| 使用品类 | 使用数量 | 单位 |
| 塑料购物袋 | 9.891 | 亿个 |
| 一次性塑料餐具(刀、叉、勺) | 0.006 | 亿个 |
| 一次性塑料餐盒 | 0.016 | 亿个 |
| 一次性可降解塑料吸管 | 8.662 | 亿个 |
| 环保替代品 | 使用数量 | 单位 |
| 纸袋 | 7.532 | 亿个 |
| 布袋、提篮 | 0.013 | 亿个 |
| 可降解塑料购物袋 | 3.772 | 亿个 |
| 可降解塑料餐盒 | 0.011 | 亿个 |
| 可降解塑料餐具 | 0.013 | 亿个 |
八、附属其他内容
1.信息发布城市:福建省福州市
2.信息发布机构: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3.信息发布日期:二〇二六年六月一日
4.信息发布周期:二〇二五年
5.信息来源:福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统计和市城管委、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商务局、邮政管理局、市工信局、卫健委等有关单位的调查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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