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年9月26日)
时间:2023-09-26 17:11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3926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926-2023109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临空经济区网龙二路及连接线道路工程

长乐区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和蓝环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福州市福州临空经济区,分二期建设1条城市主干路,2条城市次干道,4条城市支路,1座桥梁及其相关配套工程。一期建设网龙二路、鹏程路、石壁路、滨海支路、桥梁,其中网龙二路长2684.25m,宽31.1-50m,起于文鹤路,终于滨江滨海路,为城市次干路;鹏程路长337.335m,宽48m;起于鹏程路二期改造道路顺接,终于现状鹏程路,为城市主干路;石壁路长463.5m,宽40m,起于仙昙北路,终于网龙二路,为城市次干路;滨海支路长474m,宽22m,起于仙昙东路,终于网龙三路,为城市支路;在桩号K+474处新建1座桥,长32m、宽40m。二期建设石壁路、网龙一路、网龙三路、地铁支路、滨海支路,其中石壁路长332.838m,宽40m,起于网龙二路,终于网龙三路,为城市次干路;网龙一路长1087.97m,宽22m,起于仙昙路,终于石壁路,为城市支路;网龙三路长443m,宽22m,起于地铁支路,终于滨海支路,为城市支路;地铁支路长918.802m,宽22m,起于仙昙北路,终于网龙三路,为城市支路;滨海支路长393.729m,宽22m,起于网龙二路,终于网龙三路,为城市支路。

主要环境影响及对策:1)废气:强化绿色施工,设置洗车平台,加强场地道路洒水降尘,减少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影响。临时堆土场应及时回填或清运,并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抑尘降尘措施。加强路域、桥梁护栏的绿化和两侧绿化带的建设,减缓运营期汽车尾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2)废水:施工设备和车辆冲洗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地道路冲洗和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周边市政污水管网。不得直接向周边水体排放废水。(3)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加强施工期噪声控制,防止噪声扰民。对全线运营期噪声预测超标的声环境敏感目标,采取设置声屏障或安装隔声窗等噪声防治措施,确保声环境质量达标;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增补、完善噪声防治措施;提请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道路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避免公路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4)固体废物: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定点堆放收集、分拣回收、综合利用,外弃土石方应运往指定地点进行综合利用。(5)生态环境: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不得擅自扩大临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对地表植被的破坏。对施工便道、施工场地、表土堆场等临时占地应及时进行生态恢复。加强桥梁的涉水施工管理,减少对周边地表水环境的影响。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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