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2023年11-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函
时间:2024-01-22 15:23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通报2023年11-12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质量考核情况的函


各县区(市)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环评编制单位:

根据《福州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榕环保综〔2021〕46号),现将2023年11-12月全市审批的环评文件质量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11-12月全市环评文件编制质量总体情况

2023年11-12月,全市共审批环评报告书(表)68个,其中,审批制项目编制质量评分介于60-75分。

编制质量评分最低分(60分)的项目为福州壹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余斌峰)编制的福州健嘉康复医院项目,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存在的主要问题有:①文本中废水污染因子前后不一致;②遗漏废水治理设施的防渗要求;遗漏污泥脱水设备,未分析脱水后的废水及污泥间废气如何处置方式等,具体见附件。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请各环评编制单位加强业务培训,针对存在的编制质量问题应及时开展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再次产生同类问题,强化质量管控,进一步提高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环评咨询服务水平。

(二)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环评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工作,对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的,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福州市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等,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和处罚,并抄送我局。对于日常考核合格,但被上级生态环境部门抽查复核为不合格环评文件的,将纳入党政领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

 

附件:2023年11-12月福州市建设项目环评文件质量日常考核情况表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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