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和人员:
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省、市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第一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抽查范围
2025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共抽取全市各派出机构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10份,涉及编制单位9家。
二、复核结果
本次抽查复核的10份环境影响报告表均为合格,合格率100%。
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详见附件1。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派出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
附件:1.2025年第一季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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