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5月20日)
时间:2026-05-20 16:00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520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521-202652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110kV变电站工程

福清市

福融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在规划部门批准的规划用地范围内建设该工程项目和路径范围内建设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1)建设110千伏变电站一座(本期主变2×40MVA,配置2×(3+4)Mvar并联电容器组)。(2)新林中~福融变110kV线路工程为单回架空、电缆混合线路。新建单回线路路径长2.4km,其中单回架空线路路径长1.35km,单回电缆路径长1.05km。

1、输电线路走向应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无法避让的线路穿越应按照有关设计规范和标准留有相应防护距离,以减小环境影响。项目设计与建设应对导线布置进行优化,以降低工频电磁场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应加强环境管理并按要求落实水土保持等生态保护措施,项目应尽可能保持原生景观,在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恢复生态植被覆盖。输电线路走廊内林木砍伐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施工人员租赁当地民房,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建筑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应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

3、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其中线路下方耕地、道路等场所工频电场强度满足限值10kV/m的要求。

4、福融110kV变电站主变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主变等产生噪声的设施应采取综合降噪措施,东、南、西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北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a类标准。

5、变电站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厂区污水管道,接管纳入福清融元污水处理厂处理。固体废物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贮存和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尽量土石方平衡,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并委托相关单位运送至指定受纳场地。废铅蓄电池、废变压器油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6、严禁施工垃圾、废水等排入邻近水体。严格控制临时施工场地用地范围,根据施工条件合理布置牵张场位置和大小,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对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做好相应的生态补偿工作。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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