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
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源鼎时代绿色新材与高端矿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
罗源县 |
源鼎时代(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省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石别村,主要利用锂矿、高岭土矿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粉磨、浮选、磁选等工艺,从锂矿原材料中选出锂辉石精矿、钾钠长石等,从高岭土矿原材料中选出高岭土精粉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约7.5万吨锂辉石精矿、20万吨钾钠长石及12.5万吨高岭土精矿,6000吨铁精粉。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根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0米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应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不低于26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罐车转运至白塔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球磨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捕收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布袋、废包装袋、废钢球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尾渣及收集粉尘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