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8日)
时间:2026-06-08 10:42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68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8-20266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源鼎时代绿色新材与高端矿物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罗源县

源鼎时代(福州)新材料有限公司

福建省裕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福州市罗源县白塔乡石别村,主要利用锂矿、高岭土矿为原材料,通过破碎、粉磨、浮选、磁选等工艺,从锂矿原材料中选出锂辉石精矿、钾钠长石等,从高岭土矿原材料中选出高岭土精粉等。项目建成后年产约7.5万吨锂辉石精矿、20万吨钾钠长石及12.5万吨高岭土精矿,6000吨铁精粉。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投料、破碎、筛分粉尘经“集气罩收集+袋式除尘”处理达标后,由1根排气筒引至不低于20米高空排放。

2.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的原则,建设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项目应配套建设一座处理能力不低于260吨/天的污水处理站,生产废水经“混凝+絮凝+沉淀+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槽罐车转运至白塔工业区污水处理厂。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球磨机、破碎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废润滑油、废机油桶、废捕收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布袋、废包装袋、废钢球等外售物资回收单位处置;尾渣及收集粉尘外售建材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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