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1日-2026年6月7日我局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6月8日-2026年6月14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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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发文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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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禽类屠宰及加工项目 |
榕环评〔2026〕37号 |
202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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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连江县大埕经海潮寺至定海段公路(筱埕至定海段)工程项目 |
榕环评〔2026〕38号 |
202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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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福建福州连江官坂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榕环评〔2026〕39号 |
20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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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福建福州闽侯长坪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间隔扩建工程 |
榕环评〔2026〕40号 |
202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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