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6月10日-2026年6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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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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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仓山南郊~高湖、先农~会展改接盖山变110千伏线路工程 |
仓山区 |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福州供电公司 |
中国能源建设集团广西电力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在规划部门批准路径范围内建设该工程项目。建设内容:本工程全线均为电缆敷设,电缆线路路径总长10.227km。 (1)南郊~高湖110kV线路开断进盖山变工程:①盖山~南郊110kV线路工程:新建电缆路径长度3.218km。②盖山~高湖110kV线路工程:新建电缆路径长度3.045km。 (2)先农~会展中心110kV线路开断进盖山变工程:①盖山~先农110kV线路工程:新建电缆路径长度1.982km。②盖山~会展中心110kV线路工程:新建电缆路径长度1.982km。 |
1、该工程设计与建设应符合国家有关电力工程设计的标准规范要求,设备选择应符合电磁辐射环境保护要求。 2、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当地民房居住,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当地居民区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设备材料的运输和施工现场搬运及堆放产生的粉尘与扬尘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对工地洒水抑尘,作业场地采取围挡、围护等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施工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采取相应防治措施,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的要求。 3、本项目利用电缆通道敷设电缆,无土建施工。施工期应严格控制施工临时用地范围,充分利用现有道路运输设备、材料等。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清理施工现场,恢复临时占用土地原有使用功能。 4、加强对施工期生活垃圾的管理,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委托地方环卫部门及时清运;本项目拆除电缆线路产生的导线由建设单位回收。 5、本工程工频电场按4kV/m、工频磁感应强度按100μT控制。 6、确保工程周围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功能区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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