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17日)
时间:2026-06-17 11:39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617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17-20266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福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

罗源县

福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

福建省环境保护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罗源县松山镇,项目运营服务范围为福州台商投资区松山A、B片区,根据《报告书》,项目属于“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根据罗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罗发改投资〔2023〕43号),项目用地面积51576平方米,主要建设5000吨/日处理规模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设备,包括提升泵房、沉砂池、监测房、综合楼、污泥脱水车间等,总建筑面积2680.47平方米,其中设备分两期安装,规模均为2500吨/日。根据福州市罗源生态环境局《关于福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的批复》(榕罗水审〔2026〕1号),同意福州台商投资区污水处理厂在起步溪右岸设置一个入河排污口,坐标为经度119.570489°E,纬度26.479268°N,排放类型为连续排放,入河方式为管道,污水排放规模为2500吨/日。

1.水污染防治厂区按照雨污分流原则做好排水管网布设。本项目污水处理厂处理的废水包括两部分,一是服务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排放的废水,二是本项目产生的废水。污水经“粗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厌氧+两级AO+二沉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过滤池+接触消毒”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起步溪。

2.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系统恶臭。对粗格栅及提升泵房、细格栅及曝气沉砂池、调节事故及生化池(厌氧、缺氧段)、污泥浓缩池、配水配泥井、污泥调理池、污泥脱水车间进行加盖或封闭措施,臭气收集后进入生物除臭设备处理,由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污染防治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各类泵机、风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标。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栅渣、沉砂、废包装袋(包装PAC、PAM等药剂)等,危险废物包括化验室危废、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桶、含油废抹布及棉纱等,待鉴别固体废物为污泥。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栅渣、沉砂经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由环卫部门清运。废包装袋由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回收。

2)危险废物。项目拟建设一座8平方米的危险废物贮存库,位于污泥脱水车间南侧。化验室危废、在线监测废液、废机油及桶、含油废抹布及棉纱等危险废物应按规范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污泥。在产出第一批污泥后进行鉴别,根据鉴别结果决定最终处置方式。在鉴别结果未明确之前,污泥按照危险废物管理。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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