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年6月22日)
时间:2026-06-22 09:47
 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202662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622-20266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编:350001

项目

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连江县丹阳至贵安(港城大道贵安至义洋段及丹阳支线)公路工程

连江县

连江县交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福州闽涵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连江县,路线全长15.1984公里,主线全长13.0384公里(其中新建段12.292公里,利用北二连接线0.746公里),丹阳支线全长2.16公里,道路等级为一级公路。项目分两期实施,一期为贵安至周溪段(已批在建),二期为周溪至义洋段及丹阳支线。其中,一期(贵安至周溪段)起点位于福州城区北向第二通道的桃源溪互通,终点设置在蓼沿乡周溪村南侧的龙潭坑水库,路线全长9.59公里。二期(周溪至义洋段)起点顺接在建的丹贵公路一期(贵安至周溪段),与在建的丹江大道相衔接,路线全长3.4484公里;丹阳支线:起点与主线交于义洋枢纽互通,终点顺接规划的丹港大道,路线全长2.16公里。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沥青路面、桥梁、隧道、涵洞以及电力排管等附属配套设施。本项目一期工程建设2条砂石骨料生产线,主要利用项目自身石方进行破碎加工,得到的砂石骨料全部用于本项目水泥混凝土生产;建设2座拌和站,每座拌和站设2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总生产能力570m3/h。本项目二期工程设置1处表土堆场,1处土石方临时堆场,1条砂石骨料生产线,2条水泥混凝土生产线,总生产能力240m3/h,利用项目自身石方进行破碎加工,得到的砂石骨料全部用于本项目水泥混凝土生产。

(一)生态环境防治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的布置,施工便道应尽量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施工占地和对植被的破坏;施工场站临时占地严禁设在生态公益林、基本农田等生态敏感区;项目建成后,临时工程全部拆除,施工场站临时占地恢复原有土地功能。落实水土保持措施。落实湿地保护措施,禁止将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湿地,禁止在湿地范围内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

(二)水污染防治贵安敖江特大桥跨越敖江流域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二级保护区,要求严格遵守水源保护相关规定,加强施工期环境监督管理,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禁止在敖江流域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内设置临时施工场地,在敖江流域干流、一级支流沿岸一千米范围内,禁止倾倒工程弃渣、弃土等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引至桂林村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不单独排放。施工期水泥路面养护水、施工机械及车辆冲洗废水,应集中收集经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涉水桥梁采取双层钢围堰施工,干化场尾水回用不外排。

(三)大气污染防治易扬尘作业应采取湿法。施工期加强场地道路洒水降尘,运输土石方、粉状材料应采用密闭运输等适当的防护措施,减少施工及车辆运输扬尘影响;在施工场界设置围挡,设置喷淋等降尘措施。砂石骨料加工车间应密闭管理;在喂料、破碎、筛分、皮带输送等产尘点上方按规范设置集气罩及除尘设施,粉尘废气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拌和站采取密闭措施。水泥等散体建筑材料采用筒仓储存,筒仓呼吸废气经顶部配套的脉冲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砂、石子等物料采用半封闭料场,顶部设置喷雾装置,喷雾降尘。

(四)噪声污染防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布置施工场地,临近敏感建筑物的施工场地设置临时隔声围墙。对《报告书》提出沿线4处超标的声环境保护目标采取安装声屏障的措施,同时加强对沿线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监测,并预留资金,根据跟踪监测结果适时采取降噪措施。你司应提请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做好公路沿线两侧用地的规划控制,避免交通噪声对新增声环境敏感目标的噪声影响。

(五)固废污染防治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机油及废机油桶、隔油沉淀池废渣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余方属于国家资源,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置。余方按连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关于加强经营性土地供应工程建设项目涉及砂石料处置监管工作的通知》(连政办〔2020〕141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环境风险防范穿越水源保护区上游敏感路段均应建设双重防撞护栏。贵安敖江特大桥路段应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1#、2#事故应急池(其中1#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300m3,2#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250m3)。牛溪大桥路段应设置路面径流收集系统和事故应急池(容积不小于732m3)。你司应及时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连江生态环境局备案。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报告书需添加)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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