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复。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7月7日-2026年7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591-87337830
传 真:0591-87337830
通讯地址:福州台江区高桥路69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 编:35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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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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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非达霉素等品种的建设项目 |
福清市 |
丽珠集团福州福兴医药有限公司 |
福州庆林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南港大道8号,在现有厂房中改建部分旧品种生产线,购置安装萃取罐、反应釜、制备柱等设备,同时购置安装配套的安环设备并对现有的乙腈回收装置进行扩建。项目建成后年新增非达霉素1吨、子囊霉素0.8吨、两性霉素B5吨、达巴万星0.24吨、盐酸万古霉素50吨、硫酸黏杆菌素633吨、黏菌素甲烷磺酸钠3吨。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扩建工程生产的非达霉素、两性霉素、达巴万星、子囊霉素提炼废气、溶媒回收废气依托现有环保工程采取管道密闭收集,采用“RTO燃烧装置+碱喷淋”处理措施去除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乙醇、乙酸乙酯、甲醇、异丙醇、乙腈等污染物;盐酸万古霉素干燥废气依托现有环保工程处理,处理措施为布袋除尘去除废气中颗粒物污染物。 2.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应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原则,建设完善污水及雨水收集、处理系统。生产废水依托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接入园区市政污水管网纳入江阴工业集中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总平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设各类泵机等高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规范开展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和处置,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加强全过程规范化管理,确保不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按照规定处理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公众参与:通过网络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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