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生态环境局:
为强化环评文件编制事中事后监管,根据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和省、市环评文件编制管理要求,我局开展了2025年第四季度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复核工作。现将结果公布如下:
一、抽查范围
2025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复核,共抽取全市各派出机构审批的环境影响报告表9份,涉及编制单位9家。
二、复核结果
本次抽查复核的9份环境影响报告表,有8份合格,1份不合格,合格率89.9%。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为厦门中集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主持人:沈怀启)编制的国能(福州)热电有限公司福清市白鸽山35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编制单位环评文件复核成绩详见附件1。
三、处理意见
根据《监管办法》及《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失信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记分办法》”),对上述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予以失信记分。
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情况及处理意见详见附件2。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请各派出机构进一步加强对环评文件编制单位监督管理,尤其是上述存在编制质量问题环评文件的原审批部门,进一步提高审批工作质量。对抽查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原审批部门应责成项目建设单位和环评文件编制单位针对复核发现的问题,立即开展自查和整改,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建设项目产生不良环境影响,同时在项目后续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
附件:1.2025年第四季度环评文件抽查复核成绩
2.2025年第四季度复核不合格的环评文件情况及处理意见
福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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