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采购价格咨询公告
时间:2024-02-22 11:16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现对长乐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进行公开征集运维服务价格,欢迎符合条件的运维商前来报价。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长乐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在服务期限内对长乐区内五套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运维(包含五套气象六要素模块设备、一套运维服务器及噪声监控系统)。

三、服务期限:两年整(2024年和2025年两个年度,具体期限以采购公告为准)。若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将运维服务工作统一上收管理,则运营期限至上收之日终止。

四、采购预算价:35万元

五、资质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相应经营范围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及相应的经济实力。人员配置满足工作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所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询价。须同时提供本项目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①“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②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采购内容及要求:详见附件

七、报价文件要求: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单位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2.报价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5.两名符合本项目运维要求的技术人员上岗资格技术培训证书复印件

6.项目报价单。

7.报价相关材料每页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密封章。

八、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有意参与的供应商请于20242月2916时00分前将报价相关文件送达或邮寄(邮费自理,不接受到付邮件)至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206室(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以收到时间为准。

九、联系方式:

征集单位: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0591-28811370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2日

 






附件:

长乐区声环境功能区监测点环境噪声在线监测系统

运维服务项目技术和服务要求

一、总体要求

★【考核项目1】委托运行管理和维护的期限为2年,运维范围包括位于福州市长乐区的五套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杭州爱华智能AHAI6218J型)、五台气象单元(西安中铭WXA100-06型等)。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人拥有管理自主权,但没有对外经营权,也不得委托给第三方运营管理。

中标方需确保数据真实,监测仪器主要技术参数应与仪器说明书要求和系统安装验收时的设置值保持一致,不得弄虚作假,发现1次虚假监测数据即停止合同,按考核事项中规定执行,并追究中标人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标人提供专业运营维护服务,执行《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HJ 907-2017)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 906-2017)的相关规定,同时也要执行福建省生态环境厅、福建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福建省福州环境监测中心站制定的相关技术规范要求,确保福州市长乐区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能有效、正常、稳定地运转。相关标准和规范如有更新,应按最新的标准和规范执行。

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的全部资产(包括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及其配套设施)属采购人所有。未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同时,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中标人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中标人应遵守保密原则,对监测数据等知识产权负有保密责任,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利用本项目的所有资料对外开展技术交流、业务联系、数据交换等,违反保密规定的,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二、具体要求

★【考核项目2】中标人承担每年至少一次的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气象传感器的计量检定/校准(须取得合格检定证书以及符合技术参数要求的校准证书)及费用。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含气象传感器)适用检定规程的,提供检定证书;不适用检定规程的,提供校准证书。其中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含户外传声器单元)须符合JJG1095-2014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 1级(或《噪声统计分析仪统计规程》(JJG778-2019))1级,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运维期内,仪器设备送检期间,中标人要有符合HJ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及JJG1095-2014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1级(或《噪声统计分析仪统计规程》(JJG778-2019))规定1级)仪器用于替代送检设备运行。

【考核项目3】以单台数据考核,除外部停电超过24小时或其他不可抗拒的原因外,所有监测参数每日昼间应有不少于13个小时数据,夜间应有8个小时数据。每月有效采集率VDR(计算公式:VDR=在测定时间段内实际采集有效数据的个数/在测定时间段内理论上应采集数据的个数×100%)要求达到95%或以上。

【考核项目4】应保证各噪声自动监测站点每月正常工作时间达到80%以上。每半年出现24小时以上的停机次数应少于6次(每24小时计1次)。

▲【考核项目5】每日须保证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噪声自动监测子站每日自动远程校准正常,应每日定时远程自检,自检情况应每日记录。并在客户端软件中自动生成校准报告,校准不合格的应自动生成报警报告,并在1小时内到达现场查明原因,提供现场照片佐证,并按照以下要求开展自动监测仪器的人工声校准:将声校准器套在测试传声器上,开启声校准器3s后,读取声学测量仪器示值。仪器示值与声校准器的声压级偏差不应大于0.5dB,否则监测数据应添加备注并检修仪器,且应视情况增加现场声校准频次。

每日通过远程监控系统检查各站点运行状况是否正常,每日上午、下午至少各一次通过微信工作群向采购人汇报:噪声监测系统从上次汇报时点到当前的运行情况。

每日检查各监测站点的数据传输情况是否正常。若发现某站点数据传输异常,应立即查明原因并排除故障。短时无法解决数据传输问题时,应及时从站点终端处人工备份数据。因仪器故障产生的异常监测数据为无效数据,不参与各种数据统计,但不能删除。

每日应对各站点的时钟和日历设置进行检查,若发现时钟和日历错误应及时调整。

每日应对各站点噪声事件的录音进行回放,备注主要噪声源,每周汇报前一周超标的点位主要影响声源及可能的位置,并标注在周报中。超标点位录音需至少保存留底一年时间,达标点位的录音可不必保存。每季度报送功能区噪声数据期间,需每日报送超标点位录音声源。

每日应检查数据是否异常,如:数据极高或极低、持续不变或与前几日平均值相差较大等。出现异常值时,均不得擅自删除,应先检查数据异常原因,对异常值进行溯源确认,再根据原因判断数据是否有效,对异常高值需标明问题声源类型及可能的位置。如监测值出现急剧升高、降低或连续不变情况,应进行系统检查,属仪器设备故障的,应按【考核项目14】中的规定执行。日常检查情况应每日记录。

▲【考核项目6】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定期现场巡检维护,进行现场声校准,3日内通过电子渠道汇报现场声校准结果,检查站点支架、机箱外观是否完好。检查传声器、延长电缆、避雷设施等外部设备是否被损坏,是否附有异物。检查仪器的各连接线是否可靠,包括电源连接线、通信设备连接线、传声器连接线等。对各设备周边环境、子站内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终端、气象模块设备外观状态及运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各仪器单元的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器的数据是否与仪器一致,子站通讯是否正常,数据采集工控机及数据采集软件运行情况是否正常,采用溯源合格的手持式风速仪,对气象单元自动监测的风速值进行核对等,并做好巡查记录。出现噪声、气象等数据异常应在每周巡查时及时发现并上报。每周应按要求做好巡检维护记录,检查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维护后应做好记录,记录内容包括维护人的姓名、维护时间、各站点状态、站点各部件状态、故障处置信息等。巡视和维护过程中,乙方应及时发现数据问题并在当天内解决,做好相应巡检和处理记录等,不能立即解决的问题,向甲方负责人汇报,并以书面形式说明故障原因及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

现场巡查维护内容(每两周至少进行一次)

检查仪器及系统的工作状态参数是否正常,电源、风扇、通讯设备和辅助设施等是否稳定,如需更换,现场需用备件替代,并做好记录。检查维护要求见下表

各设备检查维护要求表

设备名称

维护对象

检查维护内容

传声器

传声器

外观是否变形、破损,进行一次现场声校准

防风罩

视风化和清洁情况更换

噪声分析仪

所有电参数

检查是否正常

空开

检查有无跳闸

网络设备

检查路由器工作状态、通讯数据传输是否正常

辅助设备

供电电源

是否正常运行

太阳能蓄电池/干式蓄电池

电压是否稳定、是否欠压、漏液

气象仪

是否清洁、无变形、无破损

风扇

通风是否正常、是否有异响

【考核项目7】如预报有台风、暴雨、冰雹等特殊天气下应提前做好防护工作,必要时可断电,卸下传声器,检查机箱密闭性。强对流天气后,宜增加现场巡检维护,做好相应的巡检记录,确保正常运行,在台风、暴雨、冰雹等恶劣天气后应进行声校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考核项目8】每月对当月站点故障解决情况及其他运维工作进展情况(如站点电力中断再连接起止时间,站点设备线路改造再安装情况等)进行汇总,每月10日前提交上个月的维修台账(在月报中体现)。

每月至少一次对服务器软、硬件进行维护,软件方面包括查看主要应用服务器系统日志、对于bug类进行软件升级、统计子站在线和数据采集情况。硬件方面包括服务器运行情况(查看各服务器系统运行日志、查看磁盘工作容量、查看阵列运行情况)和中心网络运行情况(通过内部局域网访问相关服务器,观察其响应情况、访问系统更新服务器、防病毒,观察其响应情况、定期检查路由器、以太网交换机等网络设备的工作状态)。

▲【考核项目9】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备份上月功能区声环境自动监测的原始数据,包括气象等相关数据。

★【考核项目10】每季度按环保部或国家总站要求配合完成功能区噪声上报工作(如有新要求按最新要求执行)。

【考核项目11】每季度至少1次对噪声自动监测站点机箱内、外进行清洁(记录在每季度现场巡查表中),要求做到外箱及周边整洁,内箱及设备干净无尘、蜘蛛网等,同时对风帽进行吹扫。

【考核项目12】每年运维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盘点备件库存,保证备品耗材充足,确保声环境自动监测系统正常运行。

2、应依据《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自动监测技术规范》(HJ906-2017)中附录C第C.4.2条要求,及时更换监测仪器中的风罩等配件,对维护及更换配件情况进行记录。

3、每年一次对机箱、支架等外部件进行保养,如:更换外部件、喷涂防锈漆等,保证站点安全稳固;每年至少完成1次站点漏水、腐蚀处理工作(记录在每季度现场巡查表中)。

4、对电路板、电线、各种接头的老化程度进行检测,发现问题和安全隐患及时更换。

5、对服务器、系统软件等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运行情况、安全漏洞、占用资源情况、剩余储存空间、是否感染病毒等,必要时应对软硬件进行升级。

6、对维护及更换配件情况进行记录。

7、存档上年的原始监测数据。

★【考核项目13】土建部分(包括水泥基座、杆、电缆沟、防护栏和防雷设施等)的所有物品皆由中标人负责及时维修或更换。1周内无法修复的采购人可自行更换或修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运行管理及维护费中扣除。

▲【考核项目14】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相关设备出现故障,中标人须6小时内报告客户,及时调查并找出故障原因,出现故障后24小时内修复或更换有故障的设备,排除故障后仍需进行声校准确认,确保仪器满足HJ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和JJG1095-2014 《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1级要求,并于故障排除当日汇报。通信中断,数据传不到监控中心的点位,要赴点位现场维护,并及时联系通信公司协助解决通信故障,通信故障解除后,应及时传回未传输到监控中心的数据。出现故障24小时内无法修复并投入使用的的应更换符合HJ907-2017规定的备机,待出故障的仪器修复后再予以换回,1周内无法恢复正常运行的,采购人可自行修复或更换设备,由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从运维费中扣除。

▲【考核项目15】中标人需要设立专项备品(备机、备件)库,应保证有足够的备件及备用仪器。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增购,以不断调整和补充,确保各站点正常工作时间达到80%以上。至少包含符合HJ907-2017规定的4套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终端和4个户外传声器(投标人需做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签订合同时需向采购人提供:备机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出具的满足HJ907-2017《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中GB/T3241《电声学 倍频程和分数倍频程滤波器》、GB/T3785.1《电声学 声级计 第1部分》规范的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所提供的备用机需经国家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并出具《环境噪声自动监测仪检定规程》(JJG 1095-2014),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及检定证书上的仪器名称和型号等信息要求与所提供的备机一致。如未向采购人提供以上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由此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承诺内容未能满足上述要求的或未提供承诺函的本项不得分)、配套电缆由中标人保管,如有备品备件不足或备机、备件的数量不满足要求,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月内补齐。

三、运营服务成果要求

▲【考核项目16】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的要求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每个监测子站的运营报告并按规定编制并上报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和年报等报告:

1)中标人每周一提供上周的日报及周报;

2)中标人每月10日前提供上月的月报;

3)中标人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提交上季度总结报告(含电子版与纸质版)内含:各站点小结、各子站日常运维记录及监测报表、运营费结算总结、该季度功能区噪声情况分析及相关附件[日报、周报、月报、季报、年报(最后一季度包含)]。

【考核项目17】监测子站性能检查改善报告,每年配合性能检查计划分梯次汇整,内容包含:

1、综述。

2、各监测子站质控任务总结表(每月数据获取率,每月校准执行等)。

3、各监测子站站点突发事件说明。

4、各监测子站校准结果、工作记录。

5、各监测子站附录维修工作表。

6、结论与建议。

四、运营服务结束要求

【考核项目18】合同结束前20日内,中标人须提交各监测子站运营状况总结报告,对于未修复的仪器,中标人须于合同结束时完成修复,双方对各子站设备和仪器性能进行验收,并经采购人确认后结案。报告内容包含下列各项:

1)各监测子站仪器运行情况总结。

2)各监测仪器可能潜在的问题及建议。

3)仪器故障修复状况。

五、对中标人的管理要求

【考核项目19】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人应承担仪器设备的保管责任。中标人必须遵守安全保卫制度,保证仪器设备的安全,对各点的仪器设备应建立档案,包括点位信息(站点编号、地址、海拔、经纬度等)、设备信息(仪器型号、编号、运行时间、IP地址等)、仪器故障检修更换记录等。因为中标人的保管责任导致仪器设备的丢失,中标人应采取措施恢复原状,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考核项目20】本项目所需管理、技术人员及其他员工均由中标人负责派出,项目负责人至少1名,具体负责运维的专业技术人员至少2名。中标人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及技术人员培训计划,指定项目经理人,并组织其人员建立独立的职能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要具备环保部门组织的本项目上岗资格技术培训,并承诺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备查。

【考核项目21】在委托管理期间,中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用人用工制度和劳动管理等法律法规进行人事管理;采购人对中标人员工人身安全、劳资纠纷概不负责。

【考核项目22】本项目委托管理过程中需经采购人审核同意事项:1、派出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需中途更换。

2、项目运行管理操作规范和规章制度。

3、固定资产的增添、外购及维修费用支出等。

4、项目人员数量的增减。

5、监测参数的增减。

【考核项目23】筹备及移交:1、合同生效后3天内,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运行工作计划。

2、委托合同生效后5天内,采购人向中标人办理财产移交手续。

3、服务期满时,保证系统及各参数仪表正常运行,向采购人办理财产移交手续,包括服务期间的运行记录档案。

【考核项目24】遇有涉及子站现场考核、检查、交流、参观等任务的,中标人要按采购人要求做好设备巡检、场地卫生等工作,并积极配合采购人做好接待工作,并及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遇到子站点位需调整、搬迁等情况,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配合工作。

【考核项目25】在委托运行管理及维护期间,如果采购人要改造或升级监测系统的,中标人有义务配合工作。中标人应需根据采购人需求对现有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进行功能更新和报表完善。保证系统及数据的使用符合最新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采购人的需求。运维服务期内,应对项目存在的BUG进行免费补丁升级,确保系统软件正常运行。软件补丁服务主要为预防性和修复性补丁服务。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考核项目26】中标人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确定详细培训方案,对采购人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进行相应的仪器、软件等方面的技术培训与技术支持,费用由中标人负责。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不得分。

★【考核项目27】中标人能胜任日常运行管理及维护,保证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的正常运行,要配备有不少于1辆的车辆用于运营服务并承担车辆运行一切费用,并在业主开展与噪声自动监测相关业务时提供车辆保障:运维车辆可以通过租赁方式获得,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且租赁车辆的有效租赁期必须覆盖整个运维周期;运维车辆为自有的,需提供购车发票复印件和行驶证复印件。

六、运行管理及维护费用的支付

★【考核项目28】中标人所提供的运营服务费用应包括日常运营工作所需要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费、易耗件费(如户外防风罩,需定期更换)、备品(备机、备件)费、仪器检定费、交通费、维修费、网络通讯费、电费、保险费、人工费等。中标人承担因不可抗因素造成的相关子站撤回及重建工作(需在撤回及重建工作开始前1个月内书面报备),因不可抗力和上级部门要求的原因造成子站暂时撤回的,重建子站时所需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水泥基座、法兰盘、各类管线、电缆沟等)由中标人负责并负责具体实施(需提供承诺函,否则为无效投标)。

【考核项目29】仪器损坏需更换零部件的,低值零部件(单项不超过人民币伍仟元)由中标人直接负责更换;其它零部件由中标人提前向采购人申请,经采购人认可后方可更换。

备注:(以“★”标示的内容为不允许负偏离的实质性要求)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