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项目预询价公告
时间:2024-03-05 14:57

因工作需要,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拟开展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采购工作,现公开向社会征集预算报价,欢迎具有资质的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   

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2024年度法律顾问服务

二、服务内容、期限及要求

(一)服务范围: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涉及的法律事务。

(二)服务期限:壹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三)服务内容:

1、法律咨询。就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所涉及的法律事务,提供口头或书面的法律分析意见。

2、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采购方的要求,对采购方的重大决策、合同行为等事务,出具法律意见书,为采购方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法律建议。

3、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书。对采购方起草的规范性文件,从法律方面提供修改和补充意见,并提出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

4、协助研议难点问题。受采购方邀请,不定期就涉及采购方法律事务中的疑难复杂问题进行研究、讨论,提出法律意见。

5、受采购方委托,代理或者协助处理采购方有关涉法的疑难复杂信访等法律事务。

6、代理诉讼等法律事务。当发生涉及采购方诉讼、仲裁等活动时,根据采购方的安排,必须接受采购方委托和授权,作为采购方的代理人参加诉讼、仲裁以及执行等活动。

7、应采购方要求,参与有关听证、复议、调解、裁决等活动,提出相关意见。

8、协助采购方办理其它法律事务。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预算控制价3.5万元/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司法局颁发执业许可证。

2.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并在福州市市区有常设机构。

3.福州市区的常设机构通过上一年年检;近三年内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4.选派的律师人员应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并经年度检审合格,应具备专职从事行政法律事务10年以上工作经历,有近五年内(连续五年)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实务经验。

五、报价文件要求

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2、律师事务所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近五年内行政事业单位法律实务经验证明材料;

3、法律服务团队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4、律师事务所近三年内未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受过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的声明函;

5、项目报价单,超过预算控制价的报价无效。报价为包干价,应包括与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以上文件数量各一份,每页须要盖响应单位公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

六、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243月11日下午18: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至福州市仓山区盖山镇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7号楼573室,逾期递交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姚先生,电话:0591-87327921,18506050398。

七、其他事项说明

本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采购控制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中心

2024年3月5日

来源:生态环境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
请输入以下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