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储运监管平台采购服务项目预询价公告
时间:2024-04-02 14:51

根据上级工作部署,我县正加快推进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集中处置项目将通过槽罐车分别收集、集中处置建陶企业产生的含酚废水。做好建陶企业含酚废水储存、转运、处理全过程监管监控,拟采购第三方单位监管平台服务。根据福州市生态环境局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该采购项目向社会公开征集采购控制价格和监管平台技术参数,欢迎有意向的单位、企业积极参与预算报价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闽清县建陶企业含酚废水储运监管平台采购服务项目

  二、项目要求 

  借助在线监控设备和信息化技术,开发设计并建设独立管理平台和手机应用小程序,合理设计电脑终端和手机端管理应用模块,同时在有产生含酚废水的29家建陶企业煤气站、酚水储存池等重点位置布设监控探头,实现对建陶企业含酚废水储存状况、转运数量、运输过程全覆盖监管监控。平台需提供监管与统计分析功能,及时采集酚水转运过程相关数据及处理后水质数据,设置异常情况预警模块、系统管理模块、统计分析模块等,促进信息交换与共享,以提高转运顺畅高效、环境风险安全可控,并增强监管与评估能力。

  三、报价要求 

(一)报价单位应具有相关平台开发、建设、运维等业务经营许可范围且配备足够技术力量。

(二)报价文件一次发出,不得修改,报价应全部用人民币(元)报出报价应视为已包括:食宿费用、交通工具、电话费履行本项目合同有关的一切费用。

  (三)报价材料应含报价单,需列明软件、硬件的组成,以及服务项目总价和各细项价格

  (四)报价材料含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单位信用证明(“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五)报价材料应在2024年4月10日前提交,可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mqxhbjwgk@126.com,或加盖公章后送至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污染防治科(闽清县梅城镇梅溪路76号)。

 

  

  备注:若有疑问请联系陈世星(电话:13950370585)

    

           福州市闽清生态环境局     

                              202442  

来源: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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