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产业园地下水环境现状监测服务项目。
二、监测方案
1.监测内容
(1)监测点位:16个(现有井)
(2)监测因子:嗅和味、浑浊度、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钠、亚硝酸盐、硝酸盐、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铬(六价)、铅、铍、锑、钡、镍、钴、钼、铊、1,2-二氯乙烷、氯乙烯、己内酰胺、丙烯酰胺、石油类、钛、钒、锡、1,1-二氯乙烷、总磷、可吸附有机卤素等共46项。
(3)监测频次:采样一次
2.时限要求
需在2025年12月31日前完成现场采样,采样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检测报告。
3.监测标准
满足国家规定的相关采样及监测标准、规范的要求。
4.成果要求
中标单位应提供监测分析报告、质控报告、现场采样照片、采样点位经纬度等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执业许可证或身份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2.具有单独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应当取得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证书应在有效期内,并且检验检测范围符合资质认定 (计量认证)的范围内。
3.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投标前三年内无违法、违规的行政处罚。人员配置满足工作进度需要,提供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四、报价须知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报价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报价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报价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报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报价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提供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附表检验检测能力范围复印件;
3.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
4.项目报价单(含具体检测指标项目、点位、频次、单价和总价等)。报价单上应承诺报价为全费用包干价,包括采样费用、检测分析费用、报告编制费用、食宿费用、交通工具使用费、人员费等与本监测服务有关的一切费用。报价单位请预留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文件每页须要盖单位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报价文件装订成册后密封,并在密封袋封口处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章。
五、报价文件的递交时间、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5年12月10日17:00前将报价文件送至或邮寄至我院。地址:福州市金鸡山路32号环保大楼6楼总工办,收件人:黄工,联系方式:13625063760
项目咨询:罗工,联系方式:13599044032
注: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2025年12月4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网站首页
政务公开
解读回应
办事服务
互动交流
闽公网安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