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2025年度长乐区排放源统计年报技术服务项目。
二、服务内容
(一)指派1名有污染源普查或者环境统计审核工作经验的工作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协助开展长乐区2025年排放源统计年报及季报相关工作,对全区环境统计数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合理性、准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把关。
(二)协助完成长乐区2025年度环境统计年报相关工作(调查对象约89家,可能存在上下浮动,因此本项工作采取包干制形式进行)。协助开展长乐区2025年度环境统计年报名录库更新,指导企业填报,做好工业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数据的质量控制审(复)核把关,及时发现数据错漏问题,提供审核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完成生活源、移动源、农业源等数据的填报及审核,编制年度环境统计工作总结、技术分析材料等,按国家、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环境统计年报工作。
(三)协助完成2025年4季度至2026年3季度环境统计季报相关工作(调查对象7家,可能存在上下浮动,因此本项工作采取包干制形式进行)。指导企业填报,完成县级审核及突变分析,及时发现数据错漏问题,提供审核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按国家、省生态环境厅下达的时间节点和质量要求完成环境统计季报工作。
(四)协助组织环统培训。协助组织县级环统业务集中数据审核培训1场(3-5天,参训人员约88人),参加市生态环境局举办的集中会审。
(五)协助组织现场抽查复核。对一些专业力量薄弱、出现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点对点帮扶,配合市生态环境局开展市级现场抽查复核。
三、基本条件
(一)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二)熟悉环境统计相关政策和技术规范,具有从事污普或者环统审核相关工作经验。
(三)服务团队需保证指派人员的稳定性,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开展工作,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将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对外泄露。
四、报价文件要求
报价文件为一本正本,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供应商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供应商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完整截图;
4、相关工作的项目业绩证明材料;
5、项目报价单(含具体单价和总价等)。
五、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单位将加盖公章或进行有效签单的报价文件于2025年12月15日17:30前寄送至福州市长乐区航城街道朝阳北路12号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410室。联系人:林女士,电话:0591-22057003。
注:询价文件应含报价明细,此次报价仅作为该项目的预算指导价格参考依据,非直接确定本项目中标服务机构。
福州市长乐生态环境局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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